施工總承包管理組織的職責與權限
在總承包項目經理的領導下,施工總承包管理部門和人員負責全面組織實施施工總承包管理,對總承包合同中的各類指標負責,行使招標文件及總承包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力,履行總承包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對整個工程實施綜合協調和管理。
1對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案進行總體策劃,包括部門設置、人員配備、職責劃分、管理目標、工作流程等。
2組織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二次分包投標及進出場計劃、大型設備及主要物資材料的訂貨及進場計劃、圖紙及變更圖出圖計劃等各類計劃,并下達執行指令和監督落實。
3對接業主、監理,及時了解業主、監理的要求,如:對工期、質量、安全、工程款支付、預結算審定等要求,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落實。
4協助業主進行設計管理,及時提供對設計進行優化的建議,并對設計變更、圖紙計劃等進行管理,確保設計工作滿足工程施工和創建精品工程的需要。
5協調各分包單位之間的矛盾,做好交叉施工的協調管理,隨時可以召集各種形式的專題會議,落實關鍵工序和重點項目推進工作,根據各專業施工的交叉情況,可以指令有關專業施工隊伍的進場、退場或暫停施工。
6統一規劃、布置施工現場的總平面,實施分區管理。消防保衛、環保、文明施工、CI形象設計由總承包統一策劃。
7對工程管理資料和技術資料實行統一管理。技術資料由土建和安裝專業部門根據總承包項目部的要求組織各分包單位進行收集、整理后送總承包管理部門進行統一歸檔。來往信函等管理資料實行統一編號,統一管理。
8協助業主進行專業分包的招投標及合同簽定工作,及時組織分包隊伍進場,并實施統一管理。
9定期對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進行檢查評比,開展勞動競賽活動,獎優罰劣,全面履行總承包合同。
篇2:施工總承包項目總經理部職責
施工總承包項目總經理部職責:
施工總承包項目總經理部直接受業主(監理)指令并對業主負責;對專業分包商進行管理和協調;項目總經理部為施工現場總指揮部,下設總調度室、機電部、裝飾部、技術部、質安部、物資部、商務部、財務部、綜合辦公室9個職能部門,各職能部門分工明確,緊密配合開展工作。各職能部門職責如下:
總調度室:負責工程的施工管理、工程進度計劃、生產調度、施工現場平面管理、各專業分包的協調管理。
機電部:負責全部機電設備安裝工程的管理。
裝飾部:負責全部內外裝修工程的管理。
技術部:組織分包對圖紙進行審查,代表分包與監理單位聯系設計變更,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審核分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協同分包解決有關工程的技術、試驗和質量等問題,負責施工技術檔案的審核。
質安部:負責工程質量控制、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物資部:負責分包提出的施工材料、設備、機械的采購、供應和管理以及現場砼攪拌站的管理。
商務部:負責工程投標報價、合同管理、工程預算、結算,對分包合同的談判簽約。
財務部:負責工程資金費用的計劃和調配,進行成本控制和核算,并負責稅收、結算、融資等項工作。
綜合辦公室:負責工地人事行政管理、治安消防以及企業CI形象、文明施工、后勤保障、對外接待等工作。
篇3: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管理職責
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管理職責
本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是公司法人代表在本項目上的授權代理人,是本項目的第一責任人。其主要職責為:
⑴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及企業的各項管理規定,履行授權管理的職責,負責項目全面工作。
⑵參與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部的組建及崗位設置、人員配備,負責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部組織保證體系的建立。
⑶履行工程項目合同,認真貫徹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針,落實項目責任目標管理,批準實施項目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CI管理計劃。
⑷負責組織制定項目管理責任制和適應項目管理需要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擬定項目經理部各職能部門管理職責。
⑸合理配置并組織落實項目的各種資源(人員、資金、設施、設備、技術),抓好項目總體施工進度控制、工程質量、安全與制造成本等各項管理工作,確保項目管理目標的實現。
⑹負責組織領導公司授權范圍內的分包工程、零星工程及材料的招標、評標、簽約工作。
⑺負責組織領導定期的項目管理檢查,組織召開項目管理工作例會,聽取工作匯報。
⑻負責公司授權范圍內項目各類費用投入的最終審定和合理使用。
⑼配合公司有關業務主管部門開展工程索賠及工程款回收工作。
⑽負責現場重特大事故、事件的上報和組織領導現場應急救援和事故、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⑾負責與業主、監理、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及其他各施工單位的總體協調與溝通。
⑿負責組織編制項目管理總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