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桐中學五年發展規劃
城桐中學創建于1902年。校園占地面積180000㎡,建筑面積近110000㎡,現有54個教學班,在校學生近3200人,在職教職工200余人。
115年來,學校秉承“勉成國器”之校訓,弘揚“志在爭先,勇當大任”的桐中精神,始終走在時代的前列,精心培育出一批又一批優秀學子,他們在各個領域大顯身手,盡展風采,服務國家社會,譽滿神州大地,為家鄉為母校增光添彩。歷經百十年的積淀和發展,學校已成為文化底蘊深厚、教育傳統優良、教學設施齊全、辦學成就卓著、品牌優勢明顯、社會信譽較高的省級示范(重點)高中。
上一個五年,在城桐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教育主管部門的正確指導下,全校師生抓住機遇,奮力拼搏,加大了硬件軟件的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績,為實現學校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現在,學校進入發展新時代,面臨著更多的機遇和挑戰。為使我校的發展與社會發展相適應,在全面分析校情、科學預測發展趨勢的基礎上,特制定20**~2022年五年發展規劃。
一、20**-2022年總體發展目標
堅持科學發展,創新管理機制,提高辦學水平,著力培養,潛心打造,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管理隊伍和教師隊伍;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面開展德育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樹立優良的校風、教風和學風;加快課程改革步伐,注重教育科研,創造優異的教育業績;拓寬開放視野,擴大交流渠道,推進教育現代化的進程;合理規劃校園,提升服務質量,營造優美的育人環境;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全校師生員工和諧協作,戮力同心,努力把我校建設成為省內一流、國內知名、海外有影響的優質高中。
二、20**-2022年主要發展措施
(一)完善規章制度,創新管理機制
1、完善管理人員述職、測評制度。堅持民主評議校級領導制度。建立中層管理人員年度目標考核評價方案和民主測評制度。逐步實施中層管理隊伍的補員競爭上崗制度。完善學生評教制度、教學人員評價教輔人員和后勤服務人員的評議機制。
2、強化民主監督制度。加強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保證監督作用。重視教代會的民主管理作用。推進黨務公開和校務公開。
3、完善以責定崗、以崗定酬、多勞多得、優勞多酬的分配機制。
4、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強化學校預算制度、較大支出集體審批制度、經常性開支申報制度和年度決算報告制度,管好用好各項資金。
5、重視對外宣傳。健全宣傳隊伍,做好招生、教育成果、先進典型等宣傳工作。每年有報道見諸縣、市、省級及以上主流媒體。
6、建立校友定期交流制度。充分發揮校友會和基金會在助推學校發展的作用。從20**年下半年開始著手籌備2022年的120周年校慶工作。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業務能力
7、加強黨政管理隊伍建設。領導班子要自我加壓,開拓創新,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服務于教學,服務于師生,服務于學校的建設和發展。公開選拔責任心強、能力突出、群眾口碑好的優秀中青年教師作為管理人員,充實各級管理隊伍。
8、優化教師結構。建立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年齡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培養或選聘50名以上具有研究生學歷的教師。中級以上職稱者占80%以上。教師隊伍老中青相結合,以中青年教師為主體。
9、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搞好名師的申報評審工作。推出1-3名特級教師,2-3名安慶市名師工作室主持人,一批市級以上教壇新星、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根據課程實施需要,配齊配足教師,滿足選課走班教學、指導學生發展等方面的師資需要。
10、促進青年教師成長。完善“青藍工程”和“3510工程”(3年成長,5年成才,10年成名)。實行導師制和培養目標責任制。采取有力措施為青年教師成長創造條件。
11、建立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繼續實行教師試教競聘錄用制度。制定并實施職稱聘任、評先評優等量化細則。完成教師工作量核定辦法,改進教師獎懲機制。加強教師培訓和研修,探索教師專業發展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教師專業保障機制。
(三)堅持育人為本,培養高尚人格
12、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認真貫徹執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安慶市中小學教師行為“八不準”》,建立師德師風建設的長效機制。
13、提高德育隊伍的整體水平。黨組織、工會、政教處、共青團、婦委會、學生會等部門,根據師生各自的特點和任務,開展健康有益的活動。定期召開班主任培訓工作會議。將德育工作落實到各處室、年級、班級,滲透到日常管理工作和課堂教學之中。
14、堅持“抓常規、重養成、講實效”的原則。完善學校、家庭、社會相結合的德育工作機制。開展創建平安校園、文明校園、和諧校園活動,確保學校不發生重大違法亂紀事件、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15、優化德育評價機制。實施《班主任德育工作評比細則》和《班級德育工作評比細則》。完善《桐中學生手冊》、《桐中學生一日常規》。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拓寬德育途徑,增強師生的社會責任感,培養文明的思想品質和健康的心理素質。
(四)深化課程改革,堅持質量強校
16、探索實施新課程的有效途徑和方法。認真組織實施《城桐中學高中新課程改革方案》。深入了解國家課程方案,準確把握課程標準和教材,圍繞核心素養開展教學與評價,關注學生學習過程,創設與生活關聯的、任務導向的真實情景,促進學生自主、合作、探究地學習,關注學生學習過程的評價,推進信息技術在教學中的深度應用,提高課程實施水平。
17、積極做好新高考背景下的課程教學改革工作。建立學校課程體系,均衡有序安排課程教學,充分保障學生選課權利,積極開展學生生涯規劃指導。
18、建立與新的教學模式相配套的管理制度。要突破傳統行政班單一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行政班與教學班并存、班主任與導師制相結合,學科評價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并舉的教學管理模式。
19、加強教研組和學科建設。繼續保持強勢學科在全省的領先地位,扶持薄弱學科建設,力爭各學科均衡發展,全面進步。制定并實施《城桐中學優秀教研組考核量化細則》。
20、創造一流教育業績。弘揚“備課要深、講課要清、作業要精、輔導要勤”的教學傳統,不斷創新,不斷提高教育質量。繼續做好培優拔尖工作,讓更多學生進入“雙一流”高校。
(五)加強教育科研,提升教育品位
21、堅持科研興師、科研興教、科研興校的發展戰略。制定并實施《城桐中學校本課程開發和建設工作方案》。推進以校為本的教學研究制度,建立平等互助的教學研究共同體,倡導自我反思與同伴合作,營造民主開放、共享的教學研究文化。
22、實施課題研究帶動策略。加強高考研究,提高備考質量。申報3-5項前瞻性、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省級、國家級課題。充分發揮名師工作的示范輻射效應,力爭每位教師都會課題研究,都有成功的研究案例。
23、積極開展教研活動。緊扣課堂教學的基本環節,落實教學常規,說普通話,寫規范字,運用現代教育裝備認真組織示范課、優質課、公開課、研討課、觀摩課等,促進廣大教師教學方法的全面出新。把每學年的教學開放日活動打造成教師展示教研成果的平臺,把《桐中教研》辦成宣傳教育理論、推介課改信息的平臺,把校本研修工作做出成效、做出特色。
24、擴大合作交流。探索與國內外優質學校合作辦學和教育交流的途徑和方式。與國內外1-2所高中名校建立友好合作學校。發揮我校的示范和輻射作用,幫扶和帶動周邊的薄弱學校。積極引進外籍教師來校任教,積極選派教師參加進修培訓。
(六)科學規劃校園,加快硬件建設
25、加快校園建設步伐。按教學區、運動區、生活區、休閑區“四區”規劃建設校園。
26、加強信息工程建設。大力推進智慧校園建設與應用,高度重視學校信息化資源的開發研究和運用管理工作。
27、規范圖書管理。搞好圖書的利用和回收工作。
28、創建省級標準檔案管理室。不斷豐富檔案資料,規范檔案管理。
(七)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
29、美化校園環境。加強對半山閣、渡江指揮部舊址、后樂亭、碑刻、石柱、長廊、左公祠、鐘樓、銀杏樹、紫藤等人文、自然景觀的維護和管理。
30、創建節約型學校。加強師生節約意識的培養。開源節流,不斷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穩步提高教職工的福利待遇。
31、提高后勤服務質量。完善師生住宿區、飲餐服務的市場化運作、社會化服務模式。
32、關心師生健康。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的管理與監督的力度。定期對師生進行體檢。
(八)豐富校園文化,優化育人環境
33、爭創省級文明單位。構建和諧校園,最大限度地調動師生的激情和創新活力,使學校成為每位師生的精神家園。
34、激活校園文化元素。充分發掘二野渡江指揮部舊址、左公祠、惜抱軒銀杏樹、“毋忘國恥”大石碑、校史展覽室等校園資源的文化教育功能。開展每年-次的校園文化藝術節、科技文化節、秋季田徑運動會、元旦聯歡會等活動。開展道德講壇、讀書演講、專家講座、報告會等活動。辦好校報報刊、學校網站和廣播站。
35、豐富教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成立教工文體活動隊伍,經常開展文體比賽。利用節日開展專項文化活動。
篇2:無錫市發展規劃條例(2013)
無錫市發展規劃條例(20**)
(20**年10月30日無錫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制定 20**年11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準 20**年11月29日無錫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號公布 自20**年3月1日起施行)
無錫市發展規劃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發展規劃編制活動,保障發展規劃實施,發揮發展規劃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指導和調控作用,根據有關法律和《江蘇省發展規劃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發展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條例所稱發展規劃,是指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對一定時期、范圍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謀劃與總體部署。
第三條 發展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相關管理活動,應當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民主決策、科學管理、依法規范的原則。
第四條 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發展規劃編制、實施和相關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并將發展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發展規劃的綜合協調和相關管理工作,并依據職責擬訂和組織實施有關發展規劃;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關專項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
第五條 依法批準的發展規劃,是各級人民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依據,應當遵守和執行。
第二章 發展規劃的體系與內容
第六條 發展規劃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專項發展規劃和市主體功能區實施計劃。
第七條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是對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面部署和總體安排,是編制其他發展規劃以及制定有關政策的基本依據。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規劃期為五年,可以展望到十年以上。
第八條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所作的年度安排,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在年度中需要付諸實施的具體工作計劃。
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應當與近期建設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相銜接。
第九條 專項發展規劃,是指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特定領域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在特定領域的細化安排,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指導特定領域發展以及審批、核準特定領域重大項目、安排政府投資和財政支出預算、制定特定領域相關政策的依據。
專項發展規劃分為重點專項發展規劃和一般專項發展規劃。重點專項發展規劃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定領域的重要事項為對象編制的規劃。
專項發展規劃一般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同步編制,規劃期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一致。
第十條 市主體功能區實施計劃是落實國家和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統籌本行政區域內空間開發和布局,具有戰略性、基礎性、約束性的計劃安排。
編制市主體功能區實施計劃應當以國家和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為依據,以市有關發展規劃以及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基礎。
市主體功能區實施計劃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各功能區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
(二)產業空間布局和發展重點;
(三)人口布局引導和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置計劃;
(四)各功能區的開發強度、開發秩序和管制要求;
(五)財政、投資、產業、土地、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等配套政策。
第三章 發展規劃的編制與批準
第十一條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年度計劃由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本級人民政府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擬訂規劃草案。
重點專項發展規劃由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依據職責組織編制;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編制部門。一般專項發展規劃由有關部門組織編制。
市主體功能區實施計劃由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市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擬訂計劃草案。
第十二條 重點專項發展規劃應當編制目錄。重點專項發展規劃目錄由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一般專項發展規劃編制的立項申請,由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向同級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需要人民政府批準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三條 發展規劃編制的立項申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規劃名稱、密級;
(二)規劃編制依據、目的和意義;
(三)規劃編制方式、時間進度、經費預算;
(四)其他相關事項。
第十四條 發展規劃編制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期準備、擬訂草案、銜接與論證、征求意見、審核與批準、公布等程序進行。
第十五條 發展規劃編制機關應當將發展規劃草案送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征求銜接協調的意見。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收到發展規劃草案后,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反饋銜接協調意見。
第十六條 發展規劃草案的銜接協調,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下級發展規劃服從上級發展規劃;
(二)專項發展規劃服從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
(三)專項發展規劃之間互不矛盾;
(四)專項發展規劃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
第十七條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發展規劃草案在報送審核或者批準前,發展規劃編制機關應當通過報紙或者網站公布規劃草案,召開座談會、聽證會等,廣泛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
第十八條 編制發展規劃草案,依法需要組織環境影響評價的,發展規劃編制機關應當組織環境影響評價,并編寫有關環境影響篇章、說明或者報告書。
發展規劃編制機關組織環境影響評價時應當有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第十九條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草案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草案,由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
專項發展規劃一般在規劃期的第一年完成編制和報批。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重點專項發展規劃草案,經同級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一般專項發展規劃草案,由同級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經人民政府批準立項的,由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人民政府批準。
市主體功能區實施計劃草案,由市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四章 發展規劃的實施與監督
第二十條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發展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加強對發展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協調解決發展規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
發展規劃實施情況應當納入政府績效評價與考核內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與重點專項發展規劃中的主要預期性指標和約束性指標應當納入考核指標體系。
監督檢查情況和考核結果應當依法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第二十一條 發展規劃由其編制機關組織實施。
發展規劃的實施應當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主要包括規劃實施的年度計劃、階段性計劃、推進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或者專項行動計劃、規劃實施的組織保障等。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發展規劃由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其他發展規劃由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并向同級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發展規劃實施過程中應當確保發展規劃約束性指標的完成;建立中長期發展規劃項目庫,對列入發展規劃的重大項目,在土地、資金、人才等方面應當優先保障。
第二十三條 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部門應當對發展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分析,對預計難以完成的約束性指標、重點任務和重大項目及時預警,并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二十四條 發展規劃的實施中期,發展規劃編制機關應當組織評估,并向原批準機關報送評估報告;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確定開展發展規劃年度評估,年度評估報告應當報送原批準機關備案。
發展規劃評估應當遵循獨立、客觀、科學、公正的原則。
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受同級人民政府委托,可以組織專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
第二十五條 發展規劃經批準后,有《江蘇省發展規劃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調整或者修訂。
發展規劃調整或者修訂,應當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未經銜接協調、專家論證以及征求意見,不得予以審核、批準。
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編制、調整或者修訂、實施和管理發展規劃的行為,均有權舉報、控告。有關部門在接到舉報、控告后,應當及時處理并予以反饋。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對依法應當編制發展規劃而未編制,或者未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編制、調整、修訂發展規劃的,由發展規劃批準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八條 有關部門未按照發展規劃的強制性、約束性規定履行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九條 對單位和個人在發展規劃論證、評估中弄虛作假的,由發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機關依法暫停、取消執業資格。
第三十條 發展規劃編制、實施和相關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組織編制和實施發展規劃的工作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自20**年3月1日起施行。
篇3:初級中學學校三年發展規劃(三)
> 初級中學學校三年發展規劃(3)一、目標定位
1、指導思想
以”十六大”提出的”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各項工作要有新舉措,”的總要求為指針。以深化課程改革為核心,以師生發展為本,為學生成長服務。依法治教,特色興校。積極建設進取,和諧,特色的學校文化。按校有特色,師有特點,生有特長的思路,創規范+特色的學校,建敬業+專業的師資。育合格+特長的人才。讓我們的學生喜歡我們的學校,讓我們的老師體驗成功的幸福,讓我們的課堂充滿創造的快樂,讓我們的學校煥發蓬勃的生機。
2、辦學理念
以人為本,與時俱進
以人為本: 學校的各項工作都要以突出人的主體地位,尊重人的價值和個性,促進人的發展,提升人的素質,增強人的責任,完美人的生活為終極目標。
與時俱進:強調無論是學生的發展,教師的發展,還是學校的發展,都需要有先進理念的支撐,著眼于把握現代的規律性,緊扣時代的脈搏,緊跟實踐的步伐,不斷更新自我,不斷隨著實踐的發展而有所發現,有所創新,永葆不竭的創造活力和蓬勃生機。
3、辦學目標
一切為了人的發展,經過三年的努力,建成校園環境優美,文化氣息濃郁,教學設施完備,教師素質良好,教學質量上乘,管理機制科學,成為區域內規范加特色的示范學校。
4、育人目標
全面發展打基礎,培養特長育人才。
全面發展:使我們的學生能關愛他人,誠實守信,文明守紀,樂學善思,身心健康。
培養特長:使我們的學生在科技、藝術、體育等方面學有所長,有興趣愛好,為個性特長可持續發展打下基礎。
二、三年規劃的具體要點
目標實現進程:一年顯優勢,二年顯特色,三年成名校。
第一階段(20**、9--20**、7)完成學校遷址的基礎上,進行校園整體建設,爭創自治區綠色學校。學校的常規管理工作進入良性循環的軌道,實施科研興校戰略,建成了一支團結、敬業、善研、創新的教師隊伍,爭創自治區民主管理先進單位。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優良,狠抓新課改,努力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形成人文教育、特長教育。辦學效益得到學生、家長、社會的贊譽。
第二階段(20**、8--20**、7)完成校園文化建設,推進研究型社會實踐的開展,提升社會實踐的層次,發展德育研究性學習、研究性實踐的理念。繼續進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全程化的實驗,跟蹤學生個體心理檔案,重點對心理延伸班、心理實驗班進行樣本研究,探索各年齡段學生成長的心理規律。加強校園網的德育功能開發,注重德育資料的收集、儲存與動態保管,發揮信息媒體在德育工作中的效益。建成了一支具有創新能力、科研素質的教師隊伍,加強德育課程建設,發展心理健康教育“三化”研究,爭創自治區德育示范學校
第三階段(20**、8--20**、7)進一步加強科學教育,培養學生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體驗問題解決的過程,培養學生全面發展的智能與人格。加強校本教研的研究與實踐,以逐漸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網絡校本教研及教學管理的特色,有效協調和指導教學工作。進一步完善校本課程的建設,教育教學質量在全區居于領先地位,
以上幾個方面所表述的規劃目標,是一個逐步實現、逐步提高的過程。層次標準作為辦學來講有的沒有可比性,但作為一種思想、一種理念、一種追求。zz縣第二初級中學全體教師正在以創新精神、深入的實踐為基礎教育,為新一代的青少年成長,相信我們的努力,能完成這一規劃,實現預期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