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述行業協會自治是物業行業發展的必要前提
行業協會是市場經濟和公民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非常多的地方還是官辦或者退休官員把持,行業協會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這也是當前企業發展的困境所在。
物業企業講誠信是重點,目前物業企業良莠不齊,甚至有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就是不講誠信企業獲得高利益,違法成本低,講誠信企業反而未獲得合理回報。政府在現有政策環境下抓手不夠,一方面力有不逮,一方面也沒有區分哪些是市場做的,哪些是政府做的。目前物業企業的自治組織——行業協會沒有起到應有作用。
原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物業行業協會自身建設不足,一方面政府放權不夠。很多地方,行業協會還是官辦背景,企業只有交錢的份,沒有決定自己事務的權力。這部分政府要堅決撤出來,由企業來當會長法人,行業協會充分自治,協會不能再當官員養老院了,必須建立起一套企業票選,公開透明的運作機制。
有些觀點認為企業當會長必然代表企業利益,不能代表行業利益,所以不能由企業來當會長。這類觀點根本不值一駁,代表企業利益,必然代表客戶利益,至少不會侵害客戶權益,成熟商品社會都是企業客戶共贏的,這里客戶就是業主,企業、業主利益代表了,行業利益也就代表了。
協會充分自治是前提,政府也不能就對自治協會就撒手不管了,要逐步扶持協會工作,要逐步建立起行業協會的威信,使他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成熟NGO組織。國外這類行業協會組織職能很多,我們國家也在逐步向這方面發展,從維護企業權益、政策制定、市場準入、行業標準到監管、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等。
涉及到物業行業,政府可以委托物業協會進行資質管理,建立招投標有形市場,成立業主呼叫投訴中心,建立自律督查機制,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嚴重可吊銷物業企業資質,在此基礎上,制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行業標準等行業戰略發展文件,解決行業戰略戰術問題,行業組織的成熟發展實際上也是公民社會的重要標志。
物業行業千頭萬緒,實際上也就這幾個市場主體:政府、行業協會、物業企業、業主組織(業主),分清彼此權利義務,也就找到了治病藥方。先從強弱來講,相對來說,政府、企業是強勢,行業協會和業主是弱勢,弱的要加強,強的要減弱,才能達到強弱平衡。只有強弱平衡了行業才能健康發展。
政府在現有法律、法規基礎上做好裁判員、守門員角色,管住市場最壞的企業,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秩序。行業協會在政府扶持下,企業票選,公開透明運作,既幫助政府管住最壞企業,又提倡最好企業。物業企業誠信守法經營,創新盈利模式,獲取合理回報。業主安居樂業,業主組織健康發展,倒逼不良企業改變企業行為。
解決目前物業行業遇到的問題,感覺還是要抓住物業企業這條主線才行,成立業主組織、健全企業自治組織行業協會、企業自我改變盈利模式等等,都是為了企業規范運作,提供更好的服務,從而獲得市場認可,賺取合理回報。政府在這一問題上要有充分認識,既不能管的過寬,也不能什么都不管,這考驗政府的執政能力。
業主組織、行業協會、企業這三條線可以齊頭并進,這是解決行業面臨問題的三條主要路徑,業主組織難度最大,需要多方面因素配合,行業協會難度中等,阻力主要在政府這塊,企業相對難度較小,但需要行業從業人員要有清醒的認識,等靠要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只能從企業自身經營管理著手。
物業管理行業從無到有發展到今天,有過輝煌,有過痛苦,從太好賺到太難賺,大起大落,現在正是考驗行業人智慧的時候。任何行業發展到一定階段都會遇到瓶頸,物業行業也不例外,只有改變思路,改變盈利模式,走在市場的前面,走在政策的前面,走在業主的前面,才不會被市場所淘汰,才能有大的發展。
嘮叨了條,肯定有顛來倒去的,肯定還有沒說深說透的,肯定也有不對的,呵呵,有興趣的朋友我們可以再探討,這些大致的思路和方法,都是需要實踐去檢驗的,到時可以根據實踐的情況再調整思路和方法。只有創新,只有不斷創新的盈利模式才能支撐行業的發展,支撐行業的未來。
本文最后一條,教業主一招,如何區分物業公司好壞,其實非常簡單。你只要去設備房、配電室、電梯間去看看,如果這些地方被打掃的一塵不染,標識標牌清晰,交接班制度完善,那這個物業公司基本錯不了。看不到的地方,才是區分物業公司好壞的重要標志,這些也是業主在買房時需要考查的重點。
篇2:寧夏回族自治區調整原行業統籌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費率和確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過渡辦法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頒布日期】1999.08.27
【實施日期】1999.08.27
關于調整原行業統籌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費率和確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過渡辦法
自治區人事勞動廳自治區財政廳(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按照《國務院關于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和行業統籌移交地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8〕28號)的規定,從1999年起,逐步調整原行業統籌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費率,同時確定1999年以后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過渡辦法。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原行業統籌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比例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3號)和《關于對寧夏回族自治區調整原行業統籌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比例等有關事項的批復》(勞社部函〔1999〕82號)文件精神,現對我區原行業養老保險統籌移交地方管理企業1999年費率調整、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過渡辦法和職工個人賬戶設置等有關問題提出如下過渡意見:
一、從1999年1月1日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費率統一以繳費工資總額為基數核定,各行業1999年單位繳費的執行費率為:煤炭31%,鐵道18%,郵電18.5%,電力(生產17.5%,火電施工13%,事業單位16%),石油27%,民航13%,有色20%,工商銀行17%,建設銀行13%,農業銀行16.5%,中國銀行13%,中保公司13%。
原行業統籌企業職工1999年個人繳費的執行費率為:鐵道5%,煤炭、有色4.5%,其他行業4%,今后與自治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區級統籌繳費比例同步調整。
二、1998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原則上維持不變。其中經原勞動部、財政部批準的以及自治區實行的統籌項目部分,由區級統籌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列入統籌項目的部分由企業支付。
從1999年1月1日起,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自治區的統一辦法執行,并實行5年過渡期。在按自治區的辦法計算待遇時,以自治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在按原行業統籌辦法計算待遇時,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以1997年行業職工平均工資為準,標準(基本)工資計發基數以1998年底職工本人標準(基本)工資為準,一次核定不再變動。在此基礎上,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核定的項目,對于按照原行業統籌計發辦法計發的待遇高于地方計發辦法計發的部分(以下稱待遇差),(來自:www.dewk.cn)采用加發補貼的辦法解決,所需費用從區級統籌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其中,1999年退休的,發給當年待遇差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