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質部日常工作抽檢方法和過程控制
1. 目的
規范品質部對公司各部門、各管理處運作質量的日常監控工作,確保質量體系在公司各部門、各管理處的運作質量。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品質部對質量體系運作質量的日常監控工作。
3.職責
3.1品質部經理負責對抽檢工作的安排和監控。
3.2 品質部專員負責實施監控所在項目質量體系運作質量的日常抽檢工作。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日常抽檢工作的頻次、內容。
4.1.1品質部內審員對項目各部門的日常抽檢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季度一次對各受檢部門進行全面檢查。
4.1.2項目品質部專員對所在項目的日常抽檢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月一次對各受檢部門進行全面檢查。
4.1.3抽檢的內容包括:
a) 對標準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
b) 對標準作業規程的理解情況;
c) 工作記錄的真實性;
d)工作的效果、效率;
e) 標準作業規程本身的適宜性和完整性;
f)其他影響運行質量的問題。
4.2日常抽檢的方法和基本要領
4.2.1日常抽檢的方法:
a) 尋根問底法:就發現的某一問題順著受檢人的回答進行追查,直至查出問題真正癥結和相連不合格;
b) 逆向追溯法:就發現的某一結果逆向進行追溯,直至發現造成不合格原因和相連不合格;
e) 橫向比對法:拿同一份規程放到不同的員工中去執行,看效果;拿同一項不合格去對比關聯的文件,從而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
4.2.2 日常工作抽檢的基本要領:
a) 獨立思考、判斷:運用ISO9000內審的方法去獨立觀察、思考、判斷、不受他人所左右;
b) 事先不通知:內審員對受檢部門的抽檢不應事先通知,抽檢是隨時可能進行的,受檢部門必須予以配合;
c) 隨時抽檢:抽檢時如果不是全面檢查,內審員應采取隨時抽檢的方法進行;
d) 結果必須附有原始憑證:抽檢工作的判斷應附有依據;
e) 嚴謹、公正、公平。
篇2:物業公司質檢部工作抽檢標準作業規程
物業公司質檢部工作抽檢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質檢部內審員對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運作質量的日常監控工作,確保質量體系在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的運作質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質檢部對質量體系運作質量的日常監控工作。
3.0職責
3.1質管主管負責對全公司體系運行檢查工作的安排和監控。
3.2質檢與培訓部質檢主管負責對各片區保安工作的日常抽檢工作的安排和監控。
3.3質檢部內審員、保安督察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質量體系運作質量的日常抽檢工作。
4.0程序要點
4.1日常抽檢工作的頻次、內容。
4.1.1質檢部督察對項目部各職能部門的日常抽檢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抽檢量不于受檢部門日常工作的1/3;其中每月至少應有1次是對各受檢部門的全面檢查。
4.1.2質檢部內審員對公司機關行政、人事、財務、品質、經營部的抽檢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抽檢量至少應覆蓋受檢部門工作的1/4;其中每月至少有1次是對各受檢部門的全面檢查。
4.1.3抽檢的內容包括:
(1)對標準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
(2)對標準作業規程的理解情況;
(3)工作記錄的真實性;
(4)工作的效果、效率;
(5)標準作業規程本身適宜性和完整性;
(6)其他影響運行質量的問題。
4.2日常抽檢的方法和基本要領。
4.2.1日常抽檢的方法:
(1)尋根問底法:就發現的某一問題順著受檢人的回答進行追查,直至查出問題真正癥結和相連不合格;
(2)逆向追溯法:就發現的某一結果逆向進行追溯,直至發現造成不合格原因和相連不合格;
(3)橫向比對法:拿同一份規程放到不同的員工中執行,看效果;拿同一項不合格去對比關聯的文件,從而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
4.2.2日常工作抽檢的基本要領:
(1)獨立思考判斷不受他人所左右;
(2)事先不通知:內審員對受檢部門的抽檢不應事先通知,抽檢是隨時可能進行的,受檢部門必須予以配合;
(3)隨時抽檢:抽檢時如果不是全面檢查,內審員應采取隨時抽檢的方式進行;
(4)結果必須附有原始憑證:抽檢工作的判斷;應附有依據;
(5)嚴謹、公平、公正。
4.3對抽檢結果的處理。
4.3.2每周抽檢結果均應記錄于《品質拓展部抽檢記錄》中,并簽發《不符合項報告》,監督落實整改情況。
4.4日常抽檢結果每半年歸檔保存一次,長期保存。
4.5本規程作為品質/拓展部內審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記錄
5.1《質檢與培訓部抽檢記錄》文件編碼:
6.0相關支持文件
6.1《績效考評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6.2《各部門績效考評實施標準作規程》。
篇3:公路試驗檢測中心抽檢工作措施
公路試驗檢測中心抽檢工作措施
(1)中心試驗室代表發包人按合同規定的試驗檢測抽檢頻率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工程施工質量進行抽檢,抽檢頻率不超過承包人自檢頻率的5%,此部分抽檢應根據工程進度、實時質量狀況會同業主共同或經請示后自行抽檢,并根據業主、監理單位的要求對環境參數、地基承載力參數等進行檢測。
(2)承包單位應提前向中心試驗室及監理人提供本合同段材料進場及工程進度計劃,監理人按計劃對原材料進行抽樣送檢,安排工程實體質量抽檢。中心試驗室應根據該計劃及時制定代表發包人抽檢的計劃報發包人審核,并按確認的抽檢計劃進行抽檢。
(3)抽樣人員應嚴格按照抽樣程序進行取樣、制作試件,并及時做好編號、登記,填寫抽樣記錄表,由參與抽樣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4)試樣和試件在送交中心試驗室進行試驗檢測之前,應通過收發室進行盲樣編號和管理,以保證試驗過程的公平性。中心試驗室負責人應加強對盲樣編號、登記、保密等工作的控制和監督管理。
(5)實體質量指標抽檢參照《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JTGE60-20**)附錄A“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隨機選點方法”規定隨機確定測點位臵。
(6)中心試驗室應及時匯總試驗檢測數據并進行分析統計,向業主報送抽檢情況報告,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7)中心試驗室每月對各標段材料的進場情況、現場堆放情況、使用情況等進行一次巡查,并及時將巡查情況書面報送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