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工作考核管理規定
一、適用范圍:
1)本辦法適用于全體正式通訊員。(名單見附表)
2)本辦法中所指稿件僅限于宣傳本企業或#####的稿件,原則不包括對外文藝類稿件。
二、考核辦法:
1)每季度為一個考核期,考核期的保底分為50分,正式通訊員連續兩個考核期為能達到保底分的,轉為非正式通訊員;
2)非正式通訊員繼續投稿,且在下個考核期內達到保底分的,即可恢復其正式通訊員資格;新申請正式通訊員亦參照此條辦理;
三、考核標準:
1)正式通訊員向公司宣傳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黨辦)投稿的,每篇得2分;
2)稿件被《####》采用的,每篇得4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10分;
3)稿件被《####報》采用的,每篇得8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15分;
4)稿件被《###報》、《###報》采用的,每篇得20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30分;被其他市級媒體采用的(含##電視臺),每篇15分;
5)稿件被《##日報》、《##報》等省部級報刊采用的,每篇得30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50分;
6)稿件被《人民日報》等中央級媒體采用的,每篇得100分;重要稿件加分另定;
7)采寫《內部情況反映》并交至公司黨辦的,視情每篇得20-30分;
8)合作稿件按平分計分;
9)本《辦法》中的考核標準得分僅指單發稿件,發生一稿多用時,作減半計分;
10)本《辦法》中的考核標準得分與考核獎金比值為1:1,即1分等于人民幣1元;
四、其他:
1)本辦法中所稱媒體不包括各級網絡媒體;
2)通訊員(包括非正式通訊員)應就投稿和采用情況自行備案,待考核期末與公司來稿登記表核對;
3)非正式通訊員不在本辦法考核之列,也不享有考核期獎勵;
4)對于工作成績突出的通訊員(包括非正式通訊員),至年度末,公司視情再行表彰與獎勵;
5)本《辦法》為試行,若有未盡之處,由黨委辦公室負責修改和解釋。
6)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2:通訊員工作考核試行辦法
> 小學通訊員工作考核試行辦法為了及時,準確的報道我校在教育教學中取得的成績,為學校的發展營造強有力的宣傳輿論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1. 本辦法適用于我校聘任的通訊員和有志于參與訊息報道的老師。
2.本辦法中所指稿件僅限于宣傳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為主要內容,不包括教育教學論文類稿件。
二、考核辦法
1.每學年為一個考核期,考核期的基礎分為100分;
2.每位通訊員平均每月必須在中心小學網上被采用訊息稿件2篇以上視為達到基礎分,超過部分另行加分。
三、考核標準
1. 通訊員向中心小學投稿并采用的,每篇得1分;稿件被縣教育網(主頁)、《瓷都zz》、共青團縣委網站等媒體采用的,每篇得1.5分;被泉州德育網、福建德育網、福建中小學生在線等網站采用的,每篇得2分;被泉州教育網(主頁)或是《泉州晚報》等媒體采用的,每篇得3分;被省教育廳、《福建教育》、《福建日報》采用的,每篇得5分;被中國教育信息網、《中國教師報》、《中國教育報》等采用的,每篇得6分;被《人民日報》采用的,每篇得15分;
2. 所寫的訊息報道在不同網站(報刊)發表的且同一素材取最高級別的網站(報刊)。合作稿件按平均分計分;
3.本《辦法》中的考核周期為一學年(學年第一學期的7月1日至第二學期的6月30日),標準得分120分為合格,按通訊員隊伍人數的40%評選優秀通訊員(評選優秀志愿通訊員名額視投稿情況取若干名)。
四、獎勵辦法
1.所撰寫的訊息報道在zz教育網(包括zz政務網)、泉州教育網(包括泉州德育網、福建德育網)、福建省教育廳(包括中國教育網、中國教育信息網)發表的每篇分別給予獎勵20元、30元、50元。
2. 所撰寫的訊息報道在zz報、泉州晚報、福建日報(包括中國教育報、中國教師報、人民日報)發表的每篇分別給予獎勵30元、50元、100元。
3.學年末分別給優秀(含志愿通訊員)、合格通訊員獎勵200元、100元。
五、其他說明
1.訊息報道被錄用的老師(包括通訊員)將被錄用投稿(網站、報刊發表的分別用打印、原件)于每月30日前報送中心小學辦公室。
2.各校(園)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訊息宣傳報道工作的通知》(20**年10月21日)精神,在報送訊息報道稿件給中心小學審核時要同時發送活動相片(特殊情況可用活動方案代替),嚴禁杜撰和抄襲,一經查實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3.各校要明確通訊員的職責,特別是有二名通訊員以上的學校更要分工明確具體,落實責任,避免重復報送或是推諉現象。
4.本《辦法》為試行,若有未盡之處,由中心小學校長室負責修改和解釋。
5.報送縣教育網站的稿件必須由中心小學辦公室審核后方可報送,其他網站可自行投稿,但嚴禁信息造假或造成負面影響。
zz縣**中心小學
二O一四年二月**日
篇3:食品股份公司通訊員工作考核辦法
食品股份公司通訊員工作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做好公司宣傳工作,規范通訊員工作,鼓勵通訊員積極投稿,為提升企業形象與知名度、美譽度,增加品牌附加值服務。同時也為促進企業精神文明建設、培育優秀企業文化、加強通訊員隊伍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1)本辦法適用于全體正式通訊員。(名單見附表)
2)本辦法中所指稿件僅限于宣傳本企業或宣傳的稿件,原則不包括對外文藝類稿件。
二、考核辦法:
1)每季度為一個考核期,考核期的保底分為50分,正式通訊員連續兩個考核期為能達到保底分的,轉為非正式通訊員;
2)非正式通訊員繼續投稿,且在下個考核期內達到保底分的,即可恢復其正式通訊員資格;新申請正式通訊員亦參照此條辦理;
三、考核標準:
1)正式通訊員向公司宣傳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黨政辦)投稿的,每篇得2分;
2)稿件被《zz報》采用的,每篇得4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10分;
3)稿件被《漢中日報》采用的,每篇得8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15分;
4)稿件被《zz時報》、《zz報》采用的,每篇得20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30分;被其他市級媒體采用的(含漢中電視臺),每篇15分;
5)稿件被《陜西科技日報》、《陜西工人日報》等省部級報刊采用的,每篇得30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50分;
6)稿件被《人民日報》等中央級媒體采用的,每篇得100分;重要稿件加分另定;
7)采寫《內部情況反映》并交至公司黨辦的,視情每篇得20-30分;
8)合作稿件按平分計分;
9)本《辦法》中的考核標準得分僅指單發稿件,發生一稿多用時,作減半計分;
10)本《辦法》中的考核標準得分與考核獎金比值為1:1,即1分等于人民幣1元;
四、其他:
1)本辦法中所稱媒體不包括各級網絡媒體;
2)通訊員(包括非正式通訊員)應就投稿和采用情況自行備案,待考核期末與公司來稿登記表核對;
3)非正式通訊員不在本辦法考核之列,也不享有考核期獎勵;
4)對于工作成績突出的通訊員(包括非正式通訊員),至年度末,公司視情再行表彰與獎勵;
5)本《辦法》為試行,若有未盡之處,由黨政辦公室負責修改和解釋。
6)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