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外包監督如何進行
外包監督的第一個環節是對委托服務供方進行評審,以確保選擇有資格的供方提供服務并達到委托方要求。評審內容一般包括:分包服務供方的資信、專業技術能力、服務質量、服務能力、服務方案、價格、業績等。衡量外包單位的專業水平主要通過書面評審和現場考察兩種方式,書面評審包括:供方營業執照、資質證明等文件;技術能力;品質保證系統;策劃服務方案(組織架構、人員安排、崗位職責、作業文件、質量記錄等);合同草案(價格或預算、服務標準、付款方式、雙方的責任及義務等);經營管理業績等。現場考察主要側重服務質量、服務能力方面,一般采用對擬選服務方現有客戶進行實地考察、暗訪調查等方式,反映的情況較為客觀,可以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合同是物業公司對外包商進行控制、監督的核心環節。因此,在雙方簽訂的委托合同中,應對服務方式、質量標準、檢查方法、不合格項處理及相應違約責任等條款進行明確且細致的約定。
在外包服務合作過程中,雙方依循的應是互惠的供方關系原則(ISO9001標準的八項管理原則之一)。物業公司作為外包業務的委托方,對分包方的服務質量、結果全面負責,故應督導、協助供方落實合同要求及標準;服務分包方作為受托方,應服從委托方的督導,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合同要求和標準的實現。
物業管理服務產品的特點是產品實現過程(服務提供過程)與交付同步,且由不同類人員面向客戶提供,因此物業公司對分包方的督導、協助應重點放在現場檢查糾正及共性問題的整改落實。現場檢查是快速發現問題并解決的有效方法,其中檢查內容、頻次、方法是關鍵;共性問題的整改應建立在數據收集、匯總、分析的基礎上,針對共性問題產生的原因而采取措施,目的是避免同類問題的再次發生,這是一種有效的預防為主的持續改進方法。鑒于此,為實現對分包方的有效監督,應明確督查的方法、時機、內容,做為日常的監控手段;同時應收集分包方的服務質量信息,并定期進行總結分析,針對重點問題、共性問題制訂并落實整改措施,如此往復,實現與分包方的共同成長和發展。
物業管理服務的改進常常依賴于對各類人員的培訓。這種培訓的內容包括:服務意識、服務規范(儀容儀表、語言態度、行為舉止)、服務技能等。為確保分包方的服務改進及時、有效,對其培訓環節的監控便顯得尤為重要,如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是否及時輸入培訓計劃,培訓計劃是否按時完成,培訓方法是否能夠支持有效性等等,都應作為對分包方監控的內容。此外,分包服務合同也經常用做監督手段,為此需要在合同標準、雙方的責權利、違約責任等方面進行嚴格、明確約定,以便可操作性的實現。
國外咨詢機構所做的一項專業調查顯示:選擇承包方時考慮的重要因素還包括雙方企業文化的適應性、承包方的技術實力、承包方對企業業務及經營策略的理解等。因此,如果將專項業務外包的挑戰視為找到合適的承包方的話,在承包方的選擇時,雙方企業文化的適應性可謂供方關系建立、維系的根本和關鍵。
篇2:物業服務分項招標監督管理外包單位工作質量規定
述職報告——17
附件12
物業服務分項招標與監督管理外包單位工作質量的規定
一、必須進行招投標選擇合作單位的服務項目:
1.過維保期的設備,如電梯保養單位、監控設備等。
2.鍋爐房的運行和供暖設備的運行。
3.生活垃圾清運單位。
4.裝修垃圾清運的單位。
5.化糞池清掏和排水管道清洗的單位。
6.小區固定的廢品回收單位。
7.保安、保潔是否外包待研究。
二、招標的管理規定:
1.以上項目的招標工作由公司由公司行政部主管。
2.每個項目的招標必須由行政部組織各專業部門制作招標書,利用網絡和其它關系向應標單位發送。
3.應標單位必須以正式文本進行投標。
4.評標委員的組成人員為物業公司總經理、物業項目經理、行政部經理、財務經理、各專業管理部門的經理、質檢部經理。
5.評標委員必須在公平的原則上對各應標單位打分,得分最高的單位即成為中標單位。
6.超過一定額度的招投標報集團合約部審核。
篇3:物業綠化保潔業務外包監督指引
物業綠化保潔業務外包監督指引
為環境外包監控(清潔、四害消殺、綠化)提供指引,保證業務現場的質量。
2. 范圍
適用于適用于環境外包(清潔、四害消殺、綠化)工作的監控。
3. 職責
部門/崗位 職責
品質管理部 組織與服務供方的溝通;
對服務情況進行年度評估。
物業服務中心 對環境供方服務質量進行全面檢查與監督;
每月對環境服務供方的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評估。
監控人員 日常檢查服務供方的合同履約情況;
監督服務供方消耗我方資源的控制情況。
4.方法與過程控制
4.1 監督人員
部門負責人依據本小區的實際情況,指定 1 名或多名監控人員,負責對環境服務供 方的溝通協調、監督管理。
4.2 監督檢查方法
4.2.1 內部監督檢查
業務類別 檢查頻次 檢查內容 檢查方法
專門監督檢查 清潔 以日檢為主 1) 員工到崗情況及崗位禮儀。
2) 工完清場。
3) 崗位工作質量結果,問題點落實情況
4) 工作計劃落實情況。
5) 工作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6) 合同中其他約定的履約情況。 員工到崗情況以考勤記錄及不 定時現場人員清點方式檢查每日崗位工作質量以抽樣方法檢查,同時滿足 3 個條件:覆蓋 高層、多層、別墅等不同區域; 覆蓋到樓道、院落、架空層、停 車位等區域;抽樣點分布均勻
消殺 以每
次消
殺后
檢查
為主 1) 消殺藥品的針對性,消殺藥品濃度合適性。
2) 消殺區域設置警示標識。
3) 消殺餌料、死鼠及時清撿。
4) 消殺計劃落實情況,消殺藥品定期更換情況
5) 員工崗位禮儀。
6) 工作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7) 合同中其他約定的履約情況。 在消殺前,檢查藥品使用、藥品 配比、警示標識放置;在消殺后, 對當次消殺效果進行檢驗評估。
綠化 以周檢為主 1) 修剪、施肥、澆水、松土除草、補種、 病蟲害控制等養護質量及結果與問題點落實情況
2) 臺風、暴雨、大雪后的樹木修復情況
3) 年度與月度養護計劃落實情況
4) 員工崗位禮儀。
5) 工完清場。
6) 工作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7) 合同中其他約定的履約情況。 每次周檢時必須對所有區域進 行巡查,檢查對象必須包括草 地、喬木、灌木、綠籬、盆栽等 各類型的綠化植物。
其他監督 1) 服務中心負責環境業務的主管、服務中心負責人,分別按 1 次/周、1 次/月的頻率進行的 環境外包質量抽樣檢查。
2) 部門的安全、技術等其他崗位人員,在工作現場發現的清潔、綠化或消殺方面的問題點。
3) 公司/集團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定期與臨時檢查。
4.2.2 外部監督檢查
客戶評估 客戶投訴、顧客意見調查、顧客懇談會及其他形式的顧客意見反饋。
社會評查 外部質量審核機構的監督檢查,優秀小區(大廈)的驗收檢查,政府有關部門的檢查、物業公司組織的參觀、評比和檢查等。
4.2.3 各類檢查結果,在區分合格與不合格、約定不合格的糾正要求與糾正期限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4.3 不合格的判定
4.3.1 物業服務中心日常監督檢查的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 2 種情況,按不合格的性質輕重、出現頻次等,又區分為輕微不合格與嚴重不合格。
4.3.2 輕微不合格直接以合同中約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為依據判定。嚴重不合格依據下列情況判定:
業務類別 嚴重不合格情形
清潔 ? 在同一天的檢查中,發現同一區域(指同一單元或方圓 10 平方米,下同)出現嚴重臟污或同一區域有三個或以上的保潔項目不到位。
? 在同一天的檢查中,發現三處或以上區域出現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 連續三日檢查中,同一區域出現兩次及以上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 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要求,或合同約定的其它要求,經過與現場負責人溝通后,未按要求整改(不可抗因素除外);
? 員工工作時間離崗半小時以上(特殊情況經項目允許除外);
? 員工離崗時間超過半小時或當值時間內發生與工作明顯無關的行為。
? 不按承諾進行用水作業,浪費水資源的。
? 乙方新進場員工未經甲方面試直接上崗的(包括實習人員)。
? 月檢、月度評估會,外包公司區域負責人或以上級別負責人未按時到場;
? 未按要求配合公司各專項活動。(除扣減費用還承擔相應損失);
? 未按要求遞交工作計劃及工作記錄;
? 員工未按要求節約用水,浪費水電;
? 在服務區域及其他相關工作場所未能按要求規范清潔作業;
? 公司級品質檢查的一般不合格項;
? 計劃性工作未完成且未告知甲方的。
消殺 ? 月實際消殺次數低于工作計劃,每少一次記一項不合格。
? 連續二個月未更換消殺藥品(視消殺藥品的好壞)。
? 白天在公共區域內發現老鼠活動。
? 消殺藥品與計劃使用藥品不符合。
? 藥品調配濃度低于使用說明書致使蚊蠅孳生;藥品不符合國家要求/標準的。
? 蚊、或蠅、或鼠密度測驗,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
綠化 ? 在同一周的檢查中,發現三處以上區域出現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 連續一個月的檢查中,同一區域出現兩次及以上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 在約定的整改時間內未完成整改項目(排除不可抗力)。
? 作業過程中出現因服務供方原因引起的有效顧客投訴。
? 連續三個月不剪草、草皮雜草面積超過 10%或覆蓋率低于 90%。
? 因養護原因造成的喬灌木枯死。
4.4 對服務供方的考核
4.4.1 對服務供方考核的依據:
1) 內外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點(不合格)。
2) 人員缺崗,清潔材料未滿足約定標準。
3) 客戶投訴。
4) 供方員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吵架、打架斗毆行為,其他不符合 BI 禮儀行為。
5) 供方公司對我司人員進行賄賂、供方員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偷盜等違法違規行為。
6) 客戶滿意度調查結果。
4.4.2 由品質管理部編制服務外包合同格式文本,明確具體的考核指標、考核方式,并根據情況及時更新。
4.4.3 服務外包合同中,可同時約定正向激勵的條件與方法。
4.5 工作計劃與服務評估
工作計劃 保潔類 各服務供方每月 28 日前,向服務中心提交下月工作計劃、人員崗位編排、輪休計劃。
綠化類 綠化服務供方每年 12 月 25 日前,提交綠化養護年度計劃,部門環境負責人審核、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時抄送品質管理部備案;
評估報告 日常保潔 每月 5 日前,服務中心分別對清潔、消殺月度服務工作進行評估;
月度評估報告包括:月度履約情況綜述、存在不足與改進要求、考核依據及考核結果、應付款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