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綜合調試方案
消防總體調試按單系統調試、消防中心調試二步進行。消防聯動相關專業(系統)、消防中心聯動控制要求如下:
第一節防排煙系統的調試:
防排煙系統調試,應進行下列內容:
1.消防控制中心能自動和手動控制任何一臺防排煙風機的啟停,顯示風機的動作和故障狀態;能顯示電動加壓送風閥和電動排煙閥的狀態。
2.各防排煙風機、加壓風機均能就地手動控制。
3.不同類型的風機在平時和火災時的狀態不同。
4.與通風系統合用的排煙風機和補風機,非對應區域火災報警時,全部關閉。
5.排煙風機控制:
(1)任何一臺排煙風機進口處設280℃防火閥,該閥動作時就地關閉對應排煙風機。
(2)地下空調機房、內走道等設雙速排煙風機,平時風機低速排風,當對應區域火災報警時,風機高速排煙。
(3)防火分區內設多個防煙分區,共用一臺排煙風機。某一防煙分區報警時,開啟著火區排煙閥和排煙機。火災蔓延到相鄰分區時,再開啟對應的排煙閥。
(4)防火分區內只設一個防煙分區,對應一臺排煙風機。區域內任一處著火時,開啟排煙機。
(5)防火分區內設多個防煙分區,共用一臺排煙風機。平時通風,風機和電動防火閥全部開啟。當某一防煙分區報警時,關閉其他防煙分區的防火閥,僅開啟著火區的防火閥。火災蔓延到相鄰防煙分區時,再開啟對應的排煙閥。
6.加壓風機控制:
(1)加壓風機:當某層火災報警時,開啟該層及其相鄰上層的前室和電梯前室加壓送風閥,開啟對應電梯間、前室加壓風機。
(2)管道式煙感報警時,關閉進風口處的防煙閥和關閉對應加壓風機。
7.補風機控制:
(1)若干防火分區共用一臺補風機:任一防火分區火災報警時,開啟對應的電動防煙閥和補風機。
(2)一個防火分區采用一臺補風機:防火分區內不能自然補風,任一處火災報警時,開啟對應補風機。
(3)一個防火分區局部采用一臺補風機:防火分區內局部不能自然補風,對應區域任一處火災報警時,開啟對應補風機。
第二節火災報警系統調試
火災報警系統的調試應進行如下內容: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調試,應分別對探測器、區域報警控制器、集中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裝置和消防控制設備等逐個進行單機通電檢查,正常后方可進行系統調試。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通電后,應按國家標準《火災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的有關要求,對報警控制器進行下列功能檢查:
(1)火災報警自檢功能
(2)消音、復位功能
(3)故障報警功能
(4)火災優先功能
(5)報警記憶功能
(6)電源自動轉換和備用電源的自動充電功能
(7)備用電源的欠壓和過壓報警功能
3.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主電源和備用電源,其容量應分別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在備用電源連續充放電3次后,主電源和備用電源應能自動轉換。
4.應采用專用的檢查儀器對探測器逐個進行試驗,其動作應準確無誤。
5.應分別用主電源和備用電源供電,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項控制功能和聯動功能。消防聯動控制參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圖設計說明》及深化設計后的聯動方案,按消防規范逐項試驗。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在運行120小時無故障后,應按規定填寫調試報告。
第三節消防水滅火系統調試
(一)消火栓給水系統的調試
1.系統調試包括水源測試、消防水泵、穩壓泵性能試驗、室內、外消火栓功能試驗和系統聯動試驗等內容。
通過壓力表、流速儀等檢測儀表,對室內、外消火栓、屋頂消火栓進行測試;對于臨時高壓系統來講,還需啟動消防水泵;通過消防車從水泵接合器處向室內管網供水、加壓,驗證室內的消火栓和屋頂消火栓的流量,充實水柱長度、保護面積等功能是否能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
2.系統聯動試驗還應包括:通過撳按消火栓箱上的消防按鈕后觀查,能否在5min內啟動消防水泵,并使該系統的任何一個消火栓達到設計要求的滅火功能;消防水箱是否有保證火災初期10min供水能力等。
上述調試工作,應在甲方監理公司和消防監督部門有關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并應及時填寫試驗記錄。
(二)自動噴淋系統調試:
系統調試應包括:水源測試、消防泵性能試驗、報警閥性能試驗、排水裝置試驗、系統聯動試驗、滅火功能模擬試驗。
1.水源測試應符合下列要求
(1)用壓力表、皮托式流速測定管測定并計算室外水源管道的壓力和流量,它們應符合設計要求。
(2)核實重力水箱的容積是否符合有關規范規定,是否有保證消防蓄水量的技術措施。
(3)核實消防水池的容積是否符合有關規范規定,是否有保證消防蓄水量的技術措施。
(4)核實水泵接合器的數量和供水能力是否能滿足系統滅火和要求,并通過移動式消防泵的供水試驗予以驗證。
2.消防泵性能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以自動或手動方式啟動消防泵,達到設計流量和壓力時,其壓力表指針應穩定;運轉中應無異常聲響和振動;各密封部位不得有泄漏現象。以備用電源切斷后,消防水泵的運轉情況仍符合上述要求。
3.以自動式和手動方式啟動穩壓泵后,在其共管區域末端度試水裝置開啟放水的情況下,五分鐘內應能達到設計壓力,且壓力表指針穩定。
4.濕式報警閥性能試驗應按如下程序進行:
打開系統試水裝置后,濕式報警閥應能及時動作,經延遲器延時5~90S后,水力警鈴應準確地發出報警信號,水流指示器應輸出報警電信號,壓力繼電器應能接通電路報警,并啟動消防水泵。
5.對系統進行排水裝置試驗時,應將控制閥全部打開,全開主排水閥并保持到系統壓力穩定為止。
若系統所排放出的水能及時進入排水系統,未出現任何水害,試驗即為合格。
6.系統聯動試驗符合下列要求:
(1)用煙感探測器專用測試儀輸入模擬信號應在15秒內輸出報警和啟動系統執行信號,并準確、可靠地啟動整個系統。
(2)用感溫探測器專用測試儀輸入模擬信號后應在20秒內輸出報警和啟動系統執行信號,并準確、可靠地啟動整個系統。
7.當消防監督部門認為有必要時,應作滅火功能模擬試驗。
對個另區域或房間升溫,使一個或數個噴頭動作噴水,然后驗證其保護面積、噴水強度和水力、電力報警裝置的聯動是否符合設計和有關規范規定。
(三)水幕系統調試:
參照自動噴淋系統調試。
(四)雨淋系統調試:
參照自動噴淋系統調試。
(五)預作用循環滅火系統調試:
參照自動噴淋系統調試。
第四節防火卷簾的調試
1.在防火卷簾兩側均設有現場手動升降按鈕、煙溫復合探測器和聲光報警器。防火卷簾設易熔合金控制方式。
2.當任一通道上的防火卷簾任一側任一個探測器報警時,防火卷簾下降至距地1.8米;當防火卷簾任一側兩個不同地址的探測器同時報警或人工確認發生火災時,防火卷簾下降至地面。
3.當任一非通道上的防火卷簾任一側任一個探測器報警時,防火卷簾下降至地面。
4.防火卷簾動作后的位置返回信號至火災控制屏。
第五節其它配合調試
1.配合室外消火栓系統進行放水試驗。
2.配合燃氣工程做氮氣切換試驗。
3.提供火災自動報警控制網絡的相關信號,配合樓宇自控系統網絡的調試。
篇2:鍋爐整套啟動調試方案
鍋爐整套啟動調試方案
鍋爐效率%92.2
3.1.2汽輪機
名稱:135MW超高壓、一次中間再熱*式、單軸、雙缸雙排汽凝汽式汽輪機
型號:N135-13.24/535/535
功率:135MW
額定轉速:3000轉/分
主汽門前蒸汽壓力:13.24MPa(a)
主汽門前蒸汽溫度:535℃
主蒸汽流量:402.7t/h
再熱冷段蒸汽流量:331t/h
再熱熱段蒸汽流量:338t/h
再熱汽門前再熱蒸汽溫度:535℃
再熱汽門前再熱蒸汽壓力:2.26MPa(a)
排氣量:290.28t/h
排汽壓力(背壓):4.9kPa(a)
冷卻水設計溫度:20℃
給水溫度:243.4℃
汽輪VWO工況時功率:148MW
汽輪熱耗:8192.7kJ/kW.h
回熱加熱級數:7級(2高+4低+1除氧)
3.1.3發電機
名稱:雙水內冷汽輪發電機
型號:QFS-135-2
額定功率:135MW
額定電壓:15.75kV
額定電流:5822A
額定功率因素:0.85(滯后)
頻率:50Hz
絕緣等級:F級,溫升按B級考核
額定轉速:3000r/min
相數:3
接法:Y
最大連續出力:158.824MW
勵磁型式:靜止可控硅勵磁
冷卻方式:雙水內冷
3.2煤、灰、燃油資料
3.2.1煤質資料:設計燃用平頂山洗矸與中煤的混煤。
項目單位設計
煤種校核
煤種
工
業
分
析收到基低位發熱值Qnet.arkJ/kg2137518821
收到基全水份Mar%89
收到基灰份Aar%26.5431.62
可燃基揮發份Vdaf%17.4813.83
元
素
分
析收到基碳Car%55.3847.62
收到基氫Har%2.042.27
收到基氧Oar%6.247.34
收到基氮Nar%1.120.98
收到基硫Sar%0.51.17
5組織分工
5.1安裝單位應組織好檢修人員做好運行設備的維護、檢修工作,并做好有關工作記錄。保衛、消防人員上崗值班。
5.2生產單位應按“設備/系統試運代管辦法”配備合格的運行人員,對所有運行設備精心操作,并定期對設備進行巡視,填寫報表。
5.3調試單位負責組織設備及系統試運指導、監督、技術交底工作,整理調試記錄,對現場出現的異常情況,及時提出解決方案,重大問題提交試運指揮部。
5.4調試期間調試單位、安裝單位、生產單位應在試運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
6使用儀器設備
序號設備名稱型號產地數量用途備注
1便攜式測振表VM—63日本1振動測量
2紅外線測溫儀Raynger3I
200~1800℃日本1爐溫測量
3紅外測溫儀M*2日本1溫度測量
4光電式轉速表DA-2234A廣州1轉速測量
5綜合煙氣分析儀KM9106英國1測氧量、NO*等
7鍋爐整套啟動應具備的條件
7.1一般條件
7.1.1試運指揮機構健全,明確崗位職責及聯系制度,試運、檢修人員上崗,整套啟動方案措施已經過批準,并向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7.1.2生產準備工作就緒,運行人員經過培訓和考試合格,按崗位配齊,運行規程及系統圖經過審批生效,運行所需工具用品已準備齊全。
7.1.3質監中心站按“質監大綱”確認并同意進入整套啟動試運階段。質監中心站提出的整改項目已按要求全部完成。
7.1.4必須在整套啟動試運前完成的分部試運、調試和整定項目,均已全部完成并驗收簽證,分部試運技術資料齊全。所有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設備和系統,均能滿足試運要求,交運行人員代管。
7.1.5建筑、安裝工程已驗收合格,滿足試運要求。分部試運階段發現的問題、缺陷已處理完畢。分部試運中采取的臨時措施已恢復正常。
7.1.6已準備好試運用的水、煤(矸石)、油及石灰石。
7.1.7汽機、電氣、熱工、化學、燃料等專業已具備整套啟動條件。
7.1.8試運區域清潔、無雜物,照明充足,不必要的臨時設施已拆除;試運設備和系統與運行或施工設備和系統已采取安全隔離措施。
7.1.9通訊設施安裝、調試完畢,已投入使用。
7.1.10消防、保衛及醫務人員應安排好,并進入現場值班。
7.2確認下列設備、系統具備整套啟動條件:
序號項目名稱要求備注
1冷卻水系統通水試驗,能滿足運行需要
2輔助汽源調試完畢,能正常運行
3壓縮空氣系統調試合格,聯鎖、保護正常
4火檢冷卻風系統調試合格,聯鎖、保護正常
5電動閥門開關試驗正常,顯示正確,標識齊全、正確
6電動風門、擋板開關試驗正常,顯示正確,標識齊全、正確
7一次風系統系統調試完畢、能正常投用
8二次風系統系統調試完畢、能正常投用
9高壓流化風機系統調試完畢、能正常投用
10石灰石粉輸送風機系統調試完畢、能正常投用
11引風機系統調試完畢、能正常投用
12冷渣器系統系統完整,試運合格
13電除塵器空載升壓試驗合格;氣流分布試驗、漏風試驗合格;電除塵器振打、加熱、卸灰裝置可投入
14汽包、主汽、再熱汽安全閥安全閥整定合格
15輸煤系統系統調試好,碎煤機、除鐵器能夠投入運行
16燃油系統檢漏試驗合格,快關閥功能可靠,能正常供油
17給煤系統能正常投用
18石灰石系統能正常投用
19減溫水系統系統沖洗合格,調節門、電動門不泄漏
16吹灰系統吹灰器冷態調試完畢,程序功能試驗正常
17鍋爐暖風器系統調試好,可投入使用
18輔助蒸汽系統能正常投用
19加藥、取樣系統能正常投用
20消防系統符合設計要求,可正常投入運行
21鍋爐及管道膨脹系統經聯合檢查符合設計要求,膨脹間隙正確,滑動支點無卡澀。臨時限制件已去除。膨脹指示器在冷態調至零位
22啟動(床上及床下)燃燒器燃燒器冷態調整好;油槍、點火槍定位正確,伸縮自如;風門調整正確
23給水系統調試好,可投入使用
24疏水排污系統閥門調整完畢、無泄漏,管路通暢
25工業電視調試好,可投入使用
26煙溫探針調試好,可投入使用
27爐膛密相區壓力測點調試好,可投入使用
28爐膛密相區溫度測點調試好,可投入使用
29鍋爐保護信號功能試驗正常、完整
30DAS系統核對畫面準確、完整
31SCS系統功能試驗正常、完整
32FSSS系統功能試驗正常、完整
8調試步驟
8.1空負荷調試
8.1.1鍋爐啟動前的檢查與試驗
8.1.1.1確認設備、系統具備整套啟動條件。
8.1.1.2對鍋爐本體、煙風道、電除塵器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內部無人,無雜物,各處人孔門、檢查孔完整并關閉好。
8.1.1.3對所有輔機設備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系統完整無人工作,各轉動機械潤滑油正常,冷卻水正常。
8.1.1.4檢查輸煤系統正常。
8.1.1.5檢查鍋爐及其管道各處膨脹間隙正確,膨脹位移時不受阻礙。
8.1.1.6檢查各吹灰器均已處于縮回狀態。
8.1.1.7膨脹指示器安裝齊全牢固,冷態下已調整到零位。
8.1.1.8除灰渣系統已做好啟動準備工作。
8.1.1.9集控室控制臺、盤上各操作、顯示裝置完整,信號正常。
8.1.1.10燃煤、燃油、除鹽水儲備充足,質量合格。
8.1.1.11投入空壓機運行,壓縮空氣供應正常。
8.1.1.12準備好輔助汽源。
8.1.1.13對鍋爐煙風擋板進行操作試驗合格。
8.1.1.14對電動門、氣動門、調節門進行操作試驗,并按運行規程要求置于正確位置。
8.1.1.15DCS熱工信號試驗。
8.1.1.16SCS功能試驗。
8.1.1.17油母管泄漏試驗。
8.1.1.18FSSS功能試驗(包括點火程控、MFT等)。
8.1.1.19排渣系統程控。
8.1.2熱力系統沖洗(第一次啟動前)
機組啟動前,對熱力系統必須進行冷態沖洗和熱態清洗,主要控制系統出口水含鐵量。并應投入加氨-聯胺處理設備,調節沖洗用水的PH值為9.0~9.3、聯胺含量為50~100µg/L范圍內。
8.1.2.1冷態沖洗
(1)高壓給水系統及鍋爐的沖洗
除鹽水泵→凝汽器→凝泵→冷渣器系統→低加系統→除氧器→給水泵→高加系統→省煤器→汽包→水冷壁→定排;
高加系統可先走旁路再走高加。采取排放沖洗方式,由低壓給水系統經高壓給水系統至鍋爐,當爐水排水鐵小于100µg/L時,冷態沖洗結束。
(2)過熱器系統的沖洗
除鹽水泵→凝汽器→凝泵→冷渣器系統→低加系統→除氧器→給水泵→高加系統→省煤器→汽包→過熱器→過熱器疏水、主蒸汽管道疏水→地溝。
當過熱器、主蒸汽管道疏水鐵小于100µg/L,沖洗結束。
8.1.2.2熱態清洗
熱態沖洗方式和標準同冷態沖洗,除氧器應投入蒸汽加熱,保持沖洗水溫度為90~100℃左右,當符合以上標準時,熱態沖洗結束。
8.1.2.3在冷態沖洗和熱態沖洗過程中,應投入加氨-聯胺處理設備,調節沖洗水的PH值為9.0~9.3、聯胺為50~100µg/L范圍內。
8.1.2.4沖洗過程中應監督凝結水、給水、爐水中的鐵、二氧化硅、電導率、PH值。
8.1.3工作壓力水壓試驗
8.1.3.1水壓試驗在鍋爐吹管管道恢復后整套啟動前對一次汽系統進行。
水壓試驗范圍:
電泵出口→省煤器→汽包→水冷壁→各級過熱器→汽機電動主汽門前。
8.1.3.2水壓試驗壓力為13.7MPa,水溫20~80℃;環境溫度低于5℃時應采取防凍措施。
8.1.3.3試驗時控制升壓速度應≤0.3MPa/min;并分別在5MPa和10MPa時保持壓力穩定,進行全面檢查。若無異常,升壓至13.7MPa。
8.1.3.4工作壓力水壓試驗的合格標準:
關閉進水門,停止給水泵后,5分鐘內壓降不超過0.5MPa;
受壓元件金屬壁和焊縫沒有任何水珠和水霧的泄漏痕跡。
8.1.3.5降壓速度要求≤0.5MPa/min;壓力降至8.0~10.0MPa時對取樣和儀表管道進行沖洗。
8.1.3.6試驗結束進行過熱汽系統放水,汽包放水到正常水位。
8.1.4蒸汽嚴密性試驗與安全閥整定
8.1.4.1蒸汽嚴密性試驗與安全閥整定在機組第一次啟動汽機沖轉前進行,為帶負荷運行直至帶滿負荷打下基礎。
8.1.4.2由于汽機第一次啟動檢查時間長,蒸汽品質不合格的等待時間長,在此期間安排蒸汽嚴密性試驗和安全閥整定可以節約燃油、節省啟動時間。
8.1.4.3安全閥整定采用液壓助起法。
8.1.4.4蒸汽嚴密性試驗與安全閥整定工作詳見《蒸汽嚴密性試驗及安全閥調整措施》。
8.1.5點火前的準備
8.1.5.1鍋爐點火前投入電除塵器的振打及加熱裝置。
8.1.5.2點火用油管路具備點火條件,油壓正常。
8.1.5.3由補充水泵向鍋爐上水至點火水位,開啟汽包、過熱器空氣門、疏水門。
8.1.5.4依次啟動引風機、高壓流化風機、二次風機、一次風機和石灰石風機。
8.1.5.5裝填床料
選擇經過篩分后最大粒徑小于3mm的原有床料作為啟動床料,應在所有風機都運行時,填加床料,當床壓達到4kPa時,停止加料。
8.1.5.6鍋爐吹掃
在鍋爐冷態、溫態啟動之前必須對鍋爐進行吹掃,以足夠的風量通過爐膛和煙道帶走燃料和可燃性氣體。
一次風量要超過臨界流化風量,約為一次風總風量的40~50%,床下啟動燃燒器的燃燒風和混合風擋板全開,二次風量取二次風總風量的50%,分支風道包括床上啟動燃燒器、二次風噴口、密封風管道的擋板全開。
8.1.6鍋爐點火(首次)
8.1.6.1啟動燃燒器配風
啟動床下啟動燃燒器的點火風和混和風。
8.1.6.2床下啟動燃燒器點火
首次啟動床下啟動燃燒器,油槍的霧化片選用500kg/h,調整點火槍與油槍的相對位置,保證點火成功。
8.1.6.3啟動時,一次風量不低于臨界流化風量,設定為一次風量的60%,油槍以最低的燃燒率投入。
8.1.6.4點火啟動燃燒器的配風時,主一次風全關,混和風全開,總一次風量約為120000Nm3/h。此時控制燃燒風風量在5000~10000Nm3/h(單只燃燒器)。
8.1.6.5油槍點燃后,迅速增大燃燒風的風量,使燃燒風的風量與燃油相匹配(=1.2)。
8.1.6.6約30分鐘后以同樣的方法點燃另一只啟動燃燒器。
8.1.6.7按照升溫曲線,同時提高2只床下啟動燃燒器的燃燒率,注意燃燒器及爐內任意溫度測點的溫度變化率均不超過100℃/h。當床溫溫升緩慢時,油槍更換為1250kg/h出力的霧化片,以油槍的最小燃燒率投入,控制溫升的速率并且維持總一次風量不變。
此時控制燃燒風風量在10000~15000Nm3/h(單只燃燒器)。油槍點燃后,應迅速增大燃燒風的風量,使燃燒風風量與燃油量相匹配(=1.2),調節混合風量,控制點火風道溫度在850~900℃。
8.1.6.8床上啟動燃燒器
·當床下啟動燃燒器已達到滿出力,且床溫上升緩慢時,投入床上啟動燃燒器。
·以最小的燃燒率投入#1床上啟動燃燒器,點火時燃燒器瞬時風量約為5000~10000Nm3/h,著火后增加風量,使風量與燃油量相匹配(=1.1)。以同樣的方法,按照升溫速率的要求,投入另一只床上啟動燃燒器。
·逐步提高床上啟動燃燒器的燃燒率,使床溫達到允許的投煤溫度560℃。
8.1.6.9投煤
·當床溫大于560℃,可向爐內投煤,床溫是下部8只熱電偶和中部6只熱電偶的平均值。
·按照給煤系統的操作說明,以要求的順序開啟相應的閥門。
·當床溫達到投煤的溫度后,手動啟動第一臺給煤機,給煤以10%的給煤量“脈動”給煤,即給煤90秒后停止給煤,約3分鐘后觀察床溫的變化,當床溫增加,同時氧量有所減小時,證明投入的煤已開始燃燒,再以“90秒給煤,停90秒”的脈沖形式給煤3次,床溫繼續增加5~7℃/min,氧量持續減小,可以較小的給煤量連續給煤。
·當爐膛下部床壓低于4kPa時,添加床料,維持4~7kPa左右的床壓。
·按照升溫升壓曲線,以較小的給煤量投入另一臺給煤機,最后投入#1和#4給煤機。
8.1.6.10停運啟動燃燒器
·當床下啟動燃燒器在額定負荷時,水冷風室的溫度在700~800℃,可逐步停運。
·維持一次風的總風量不變,逐漸減小床下2只油槍的出力,使其達到最小的燃燒率。
·在減小油槍出力的同時,逐漸增加給煤量。
·先停運一只油槍,15分鐘后,停運另一只油槍。
·床下油槍切除后,逐漸開啟熱一次風擋板,關小混和風和燃燒風。
·床溫平穩上升后,逐漸減小床上2只油槍的出力,直至最小燃燒率,然后逐一切除,此時的燃煤量應逐漸增加。
8.1.7升溫、升壓(參見附圖:鍋爐升溫、升壓啟動曲線)
8.1.7.1升溫升壓過程中,必須控制汽包上、下壁溫差不大于40℃,據此應控制爐水飽和溫度的升溫率和升壓率。
8.1.7.2點火初期,過熱器、再熱器處于干燒狀態,應注意監視金屬壁溫不超過其允許值。當主汽流量小于10%時,注意爐膛出口溫度不要超過482℃
8.1.7.3在汽機沖轉前一般控制主汽壓力達到1.0MPa,溫度達到280~300℃。
8.1.7.4初次啟動應加強排污工作,以使爐水和蒸汽品質及早達到沖轉要求。
8.1.7.5升溫、升壓過程中的定期工作:
·汽壓0.1~0.2MPa時,關閉汽包、過熱器空氣門;
·汽壓0.2~0.3MPa時,沖洗儀表導管,投入差壓式水位計;
·0.5MPa時,穩定壓力,熱緊螺絲(首次啟動時);
·汽壓0.5~1.0MPa時,沖洗水位計;
·1.0MPa時,投入連排擴容器;
·1.0~1.5MPa時,反沖洗減溫水管道。
8.1.7.6啟動過程中監視膨脹情況,發現膨脹異常,應立即停止升溫升壓,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消除。在以下幾個工況下全面檢查并記錄鍋爐膨脹值:上水前、上水后、0.3~0.5MPa、1~1.5MPa、鍋爐工作壓力的50%、鍋爐工作壓力。
8.1.7.7此期間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在汽機沖轉之前進行蒸汽嚴密性試驗及安全閥整定工作。
8.1.8汽機沖轉及發電機并網
8.1.8.1蒸汽參數達到汽機沖轉參數,蒸汽品質達到沖轉條件時可進行汽機沖轉工作。
8.1.8.2汽機沖轉過程中鍋爐應穩定蒸汽參數。
8.1.8.3汽機穩定3000r/min,進行電氣試驗。
8.1.8.4電氣試驗結束,發電機并網帶10%額定負荷,運行4小時,發電機解列。
8.1.8.5調整蒸汽參數滿足汽機要求,配合汽機做超速試驗。
8.2帶負荷調試
8.2.1機組帶負荷
8.2.1.1汽機具備升負荷條件后,逐漸增大燃燒率,按照升負荷速率增加負荷。
8.2.1.2啟動輸煤系統及石灰石輸送系統,并進行調整工作(詳見單項方案)。根據機組負荷變化要求,及時改變給煤量,合理調整風、煤、石灰石的比例,保持爐膛壓力,維持燃燒氧量符合要求。
8.2.1.3鍋爐正常運行中各階段參數應參照啟動曲線調整。
8.2.225%ECR調試:
·對床上和床下燃燒器進行調整,保證燃燒充分,火焰良好;
·輸煤系統投入后進行熱態調試;
·石灰石輸送系統投入后進行熱態調試;
·配合熱工試投給水自動,給煤自動;
·配合化學專業進行洗硅。
8.2.350%ECR調試:
·油煤混燒工況下的燃燒調整(配風方式、燃油壓力);
·輸煤系統進行熱態調試(燃煤粒徑、給煤出力);
·石灰石輸送系統進行熱態調試;
·一次風壓的調整;
·進行MFT動作試驗;
·配合熱工試投風煙系統自動;
·配合化學專業進行洗硅。
8.2.475%ECR調試:
·燃燒器風量配比調整;
·鍋爐穩定性調整;
·鍋爐斷油試驗;
·電除塵器投入;
·吹灰器熱態調試,試投吹灰程控;
·配合熱工專業試投汽溫自動、汽壓自動、協調控制等;
·配合化學專業進行洗硅。
8.2.5100%ECR調試:
·燃燒調整(配風方式、過剩空氣系統、煙溫、汽溫調試);
·爐床燃燒調整;
·協調控制系統調節;
·蒸汽品質的調整改善;
·燃燒效率的調整(掌握CO、NO*、可燃物值等);
·負荷變動試驗:目標值改變15%ECR,變負荷速率3%ECR/min;
·機組滿負荷運行情況檢查與測量;
·配合化學專業進行洗硅。
8.2.6甩負荷試驗
以上調試工作結束,按《甩負荷試驗方案》進行50%與100%ECR甩負荷試驗。
8.3滿負荷試運
8.3.1帶負荷調試工作全部結束后,進入168小時滿負荷試運階段。
8.3.2進入滿負荷試運的條件:
·鍋爐斷油;
·高加投入;
·電除塵器投入;
·蒸汽品質合格;
·保護全部投入;
·熱工自動投入率大于80%;
·保護裝置投入率達到100%;
·主要儀表投入率達到100%;
·吹灰系統正常。
8.3.3全面檢查記錄設備運行工況及各項運行參數,168小時試運計時。
8.3.4滿負荷時鍋爐主要參數控制指標
主汽流量:440±15t/h
主汽壓力:13.7±0.3MPa
主汽溫度:540.0±010℃
再熱汽溫:540.0±010℃
機組完成168小時試運行移交試生產。
8.4鍋爐熱(溫)態啟動
根據汽機狀態參數(溫態和熱態)確定鍋爐啟動方式,鍋爐熱態啟動順序與冷態基本相同;啟動關鍵是盡早提高主汽和再熱汽汽溫并提高加負荷的速度。
8.4.1溫態啟動。
·在床溫小于560℃時,不能直接投煤情況下啟動。
·通過一、二次風進行點火前的鍋爐吹掃。
·投入床上啟動燃燒器。
·其他按照冷態啟動方式進行升負荷。
8.4.2熱態啟動
·在床溫大于560℃時,可直接投煤情況下啟動。
·風機啟動后,如果床溫大于投煤溫度,可以直接投煤,無需爐膛吹掃和投啟動燃燒器。
·其他按照冷態啟動方式進行升負荷。
8.4.3根據鍋爐現有壓力情況,合理調整高、低壓旁路,打開有關疏水閥并調整爐內燃燒,使參數滿足汽機沖轉需要。
達到相應的沖轉參數時,汽機沖轉。
8.4.4發電機并網,帶初始負荷。
8.4.5發電機并網后逐漸關閉高低壓旁路,并將其轉為滑壓方式運行。
8.4.6汽機具備升負荷條件后,逐漸增大燃燒率,按照升負荷速率增加負荷。
8.4.7逐漸升負荷至額定負荷。
8.5鍋爐停運
根據不同的目的和條件分為滑壓停爐,定壓停爐和緊急停爐。若為使鍋爐盡快冷卻下來,則可采用滑壓停爐;若為正常停爐熱備用則可采用定壓停爐;若出現MFT條件或有危及設備和人身安全的故障則采取緊急停爐。
8.5.1正常停爐
8.5.1.1逐漸減小燃料和風量的輸入,將負荷降至50%,保持床溫穩定。
8.5.1.2降負荷的過程中,保持汽包的上下壁溫差小于40℃。
8.5.1.3當床溫低于760℃之前,視具體情況可投入床上啟動燃燒器,同時繼續降低給煤量直到最小值,同時保持爐內任意煙氣側溫度測點的變化率小于100/h,以保護爐內的耐磨耐火材料。
8.5.1.4保持石灰石給料處于自動狀態,當停止給煤時石灰石輸入應停止。
8.5.1.5繼續流化床料,以便冷卻整個系統,控制啟動燃燒器的燃燒率,以保證要求的降溫速率,適時可停運電除塵器。
8.5.1.6當床溫約450℃時,停運床上啟動燃燒器。
8.5.1.7根據需要,使汽包水位調節器處于手動調節,使汽包水位保持正常水位偏上一點,當爐內火熄滅時水位降下降。
8.5.1.8繼續向鍋爐內通風,當床溫達到400℃時,若不需要快速冷卻可停運風機。停運風機的順序:一次風機、二次風機、冷渣器風機、引風機、高壓風機(引風機停運30~60秒后停高壓風機)。
8.5.2緊急停爐
8.5.2.1鍋爐運行中,當出現下列跳閘條件時,發生保護動作(MFT)緊急停爐:
·兩臺一次風機跳閘;
·兩臺二次風機跳閘;
·兩臺引風機跳閘;
·去布風板一次風流量過低;
·爐膛出口煙溫過高;
·汽包水位高高;
·汽包水位低低;
·爐膛壓力高高;
·回料閥流化風箱壓力過低;
·儀表氣源壓力過低;
·風煤比過小;
·過熱器保護跳閘;
·手動MFT。
8.5.2.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手動MFT緊急停爐:
·汽包滿水或看不到水位;
·所有水位計損壞或失靈,無法監視水位;
·水冷壁、省煤器爆管無法維持正常水位;
·過熱器、再熱器爆管;
·主給水管道、蒸汽管道爆破;
·鍋爐壓力升到安全閥動作壓力而安全閥拒動;
·鍋爐尾部煙道發生二次燃燒。
8.5.2.3當MFT發生時,應引起下列設備動作:
·給煤機手動;
·氧量修正手動;
·去布風板一次風量手動;
·風主控手動;
·石灰石旋轉給料閥關;
·二級減溫閥關;
·一級減溫閥關;
8.5.2.4緊急停爐后應注意檢查
·確認無燃料進入爐膛;
·執行MFT后的吹掃程序
·盡可能維持汽包水位;
·檢查各減溫水電動門、總門關閉;
·保持火檢冷卻風機運行;
·若為事故停爐,應按事故處理規程進行停爐后的處理。
8.6鍋爐停運后的保養措施
8.6.1如果鍋爐停運時間超過一周,采用充氮法保養。
8.6.1.1鍋爐停運后,當汽包壓力降至0.3MPa時,開始向汽包內充氮氣,保持在0.3~0.5MPa的氮壓條件下,開啟疏放水門,利用氮壓排盡爐水后,關閉各疏水門。
8.6.1.2全面檢查鍋爐汽水系統,嚴密關閉各空氣閥、疏放水閥、排污閥,給水、主蒸汽管道及其疏水閥等,保證整個充氮系統的嚴密。
8.6.1.3在充氮保養期間,應保證汽包內氮氣的壓力大于0.03MPa(表壓),氮氣純度大于98%。
8.6.2熱爐放水烘干保養法
如果鍋爐停運期間需進行承壓部件的檢修。停運時間在一周內,可進行熱爐放水烘干保養法。
8.6.2.1鍋爐床層塌落后,關閉各風煙擋板和爐門,緊閉煙風系統。
8.6.2.2當汽包壓力降至0.5~0.8MPa時,開啟鍋爐疏、放水門,應盡快放盡汽包內的存水。
8.6.2.3當汽包壓力降至0.1~0.2MPa時,全開本體空氣門。
8.6.2.4當汽包水已基本放盡且床溫已降至120℃時,啟動引風機、高壓流化風機、一次風機及二次風機,投入兩只啟動燃燒器維持流化風的溫度在220~300℃。用熱風連續烘干10~12小時,然后停止、封閉鍋爐。當省煤器出口煙溫降至120℃以下時,關閉各本體空氣門、疏、放水門。烘干保養過程中,要求汽包內空氣相對濕度小于70%或等于環境相對濕度。
9優化措施及建議
9.1減少鍋爐非計劃停運次數措施
9.1.1整套啟動前認真作好鍋爐輔機聯鎖試驗,確保動作正確;認真檢查輔機保護測點無松動,避免輔機誤跳。包括送、引風機、一次風機、空預器。
9.1.2整套啟動前應徹底消除輔機分步試運中發現的缺陷;輔機在整套啟動前應全面更換軸承潤滑油,保證油質合格。
9.1.3所有運行操作都應嚴格按照規程進行,水位調節、加風、加粉等重要操作應緩慢,避免操作不當引起停爐。
9.1.4整套啟動前認真完成MFT動作試驗,保證試驗全部正確,鍋爐點火后全面調整油火檢和煤火檢,保證火檢信號的準確,避免鍋爐誤跳。
9.1.5正常運行中,燃油系統應備用良好,出現燃燒不穩時,應及時投油穩燃。
9.2節油措施
9.2.1酸洗后徹底清理水冷壁下聯箱,整套啟動前對高、低壓給水系統、鍋爐本體進行大流量沖洗,以保證汽水品質盡早合格,縮短低負荷試運時間。
9.2.2認真作好安全閥冷態調整檢修,縮短整定時間。
9.2.3盡早投煤,并作好燃燒調整,避免不必要的投油。
9.3提高閥門運行可靠性措施
9.3.1所有汽水閥門安裝前必須檢驗和水壓試驗合格,閥門內部清理干凈。
9.3.2減溫水調門安裝前系統必須沖洗干凈。
9.3.3閥門盤根安裝前應檢查填料嚴密,調整合適。
9.3.4所有閥門開關位置就地應標識清楚、準確,便于運行中調整。
9.3.5閥門調試時,應精確定位,保證預留圈數合理,對截止閥限位應使用力矩開關,閘板閥限位應使用行程開關。
9.3.6建立閥門驗收卡,做到一閥一卡,應對閥門專門組織驗收。
10安全注意事項
10.1機組啟動調試前應組織學習反事故措施。
10.2在方案實施前由調試人員向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10.3設備操作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嚴格執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10.4為防止爐膛爆燃,在重新點火前,必須執行爐膛吹掃程序。嚴禁用爆燃法點火。
10.5油槍投運后,要及時調整燃燒,保證霧化質量和燃燒充分,以免鍋爐尾部受熱面積油。
10.6爐床給煤時,要保證燃煤進入爐膛后能正常燃燒,應投入足夠的油槍。
10.7運行人員要認真監盤,特別在試投自動時,若出現異常或自動失靈,應及時切為手動調整。
10.8鍋爐洗硅調試按壓力分階段進行,只有在上一級壓力下洗硅結束后方可升壓進入下一階段。
10.9運行、維護人員要定期對設備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發生事故時,按事故處理規程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附錄1:鍋爐升溫、升壓啟動曲線
附錄2:調試文件修改登記表
調試文件修改通知單粘貼處
登記人:登記日期:
附錄3:調試文件修改通知單編號:
文件名稱文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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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篇3:高層建筑消防水系統調試方案
高層建筑消防水系統調試方案
一、.施工準備
1認真審閱施工圖紙,熟悉消火栓和消防噴淋及各類設備制造廠和消防設備承包商提供的有關技術資料。
2認真檢查管道安裝質量,并核對管道連接及走向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應與消防設備承包商積極配合,做好應有的配合調試工作。
二、調試原則要求
1消火栓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調試應在系統施工完畢后進行。
2消火栓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調試應具備下列條件:
2.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貯備有設計水量;
2.2系統供電正常;消防給水設備單機試車已完畢并符合設計要求。
2.3消火栓與噴水滅火系統管網內已充滿水;壓力符合設計要求;全部系統部件均無泄漏現象。與系統配套的火災自動報警裝置處于準工作狀態。
三、調試內容與要求
1系統調試應包括下列內容:
1.1水源測試
水源測試要求:按設計要求核實水泵接合器的數量和水源供水能力,并通過消防車作供水試驗進行驗證。
1.2消防水泵調試
消防水泵調試要求:以自動或手動方式啟動消防水泵時,泵應在5min內投入正常運轉;以備用電源切換后,泵應在90s內投入正常運行;
穩壓泵調試要求:模擬設計啟動條件,穩壓泵應能立即啟動;當系統達到設計壓力時,穩壓泵應自動停止運行。
1.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調試
濕式報警閥調試:在濕式報警閥試水裝置處放水、報警閥應及時動作,延時5-90s后,水力警鈴應發出響亮的報警聲,水流指示器應輸出報警信號,壓力開關應接通電路報警并應啟動消防水泵;
排水裝置試驗要求:
①全開排水裝置的主排水閥,按系統最大設計噴水量作排水試驗,并使壓力達到穩定。
②整個試驗過程中,從系統放出的水,應全部從室內排水系統排走,不得造成任何水害。
聯動試驗要求:
①用專用測試儀表或其他方式,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種探測器輸入模擬信號,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應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并啟動系統;
②啟動一只噴頭或以0.94L/s~1.33L/s的流量從末端試水裝置處放水,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和消防水泵等應及時動作,并發出相應信號。
四、消火栓系統調試
消火栓(箱)設置位置應符合消防驗收要求,標志明顯,消火栓水帶取用方便,消火栓開啟靈活無滲漏。
啟動消火報警按鈕或用專用測試儀表或其他方式,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種探測器輸入模擬信號,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應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并啟動系統。
開啟消火栓系統最高點與最低點的消火栓,進行消火栓栓口噴水試驗,當消火栓栓口噴水時,信號能及時傳送至消防中心并啟動系統水泵,消火栓栓口壓力應≯0.5MPa,栓口噴水,水槍的充實水注應符合設計規范驗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