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工程部弱電系統維護管理規程及細節要求
1.0目的
規范弱電系統維修程序,確保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弱電系統的機電處員工作。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轄區內的弱電系統的維修。
3.0職責
3.1工程部主管負責檢查弱電系統機電處員工作的實施情況。
3.2組長負責弱電系統作的組織實施。
3.3弱電工負責弱電系統工作。
4.0程序要點
4.1弱電系統維護管理規程
4.1.1嚴格遵守系統各項運行制度、保證系統處于良好的狀態。
4.1.2領班每年12月制定下年度的保養計劃,并負責實施。
4.1.3在日常維修中作好防靜電工作。
4.1.4對撤除的部件與端子作好記錄和標貼,以防止混亂。
4.1.5對于一主一備的設備不可同時保養,以先主后備的順序進行。
4.1.6對于紅外、激光、微波等發射裝置,不能用濕式清潔劑清洗,應用吸塵器進行清潔。
4.1.7各設備的元器件、參數不得隨意更改。
4.1.8系統維護結束以后,將系統調試運行正常,在觀察一段時間,將系統調試運行正常,填寫記錄表格。
4.2弱電系統維護注意事項
4.2.1應熟悉維修設施的電路原理及功能方框圖。
4.2.2應注意安全操作:
a)確保人身安全:維修時如需帶電作業(電壓高于36V時),應做好相應的絕緣措施;
b)確保維修設施的安全:測量某焊點電壓切忌與相鄰焊點相碰;維修設施印刷線路板底面切忌與金屬物件相碰,最好用絕緣板托起;注意合理放置機電處員工作以免引起意外。
4.2.3必須正確判斷故障部位、故障元器件,切忌亂換亂拆、胡亂調整。
4.3基本維修方法
4.3.1觀察法:
a)有無虛焊、松脫、燒焦的元器件;
b)有無異常的聲音;
c)觀察圖象效果。
4.3.2靜態測量法:
a)短路電阻測量法;
b)電流測量判斷法;
c)電壓測量判斷法。
4.4小區組團對講機維修
4.4.1室內聽不到鈴聲:
a)檢查主機按鈕開關是否接觸良好,否則應更換按鈕開關;
a)檢查室內分機待機轉換開關是否接觸良好,如接觸不行則應整修處理。
b)通過上述兩個部驟如仍不振鈴,則應重點檢查振鈴放大電路,直至故障排除。
4.4.2不能對講:
a)檢查通話線是否接觸良好,如不行則重新焊接;
b)檢查室內分機擴音器、揚聲器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則應更換。
c)檢查室內分機放大電路,重點檢查三極管直至故障排除。
4.4.3不能開樓下大閘門:
a)檢查鎖舌不見是否靈活,如阻滯則應加潤滑油;
b)檢查開鎖磁線圈接線是否良好、線圈是否燒壞,如時則應重新接好線頭或更換電磁線圈;
d)開鎖按鈕是否接觸良好、開鎖繼電器是否動作可靠、開鎖電路有無損壞的元器件,如有問題則應逐一檢查并排除故障。
4.4.4主機無電源:
a)檢查轎式整流二極管有無損壞,如損壞則應更換同規格二極管;
b)檢查電源變壓器是否燒壞,如是則應更換同規格的變壓器。
4.5可視對講機維修
4.5.1無圖象、聲音,但開鎖正常:
a)調節亮度電位器觀察屏幕有無光柵,如油光柵則應檢查室內機與門口機的圖象信號連接是否接牢,則應重新接好(燙錫焊接);
b)如調節亮度電位器屏幕仍無光柵,此時應檢查室內急電路板,包括震蕩電路、推動電路、輸出電路、圖象顯示電路等逐級檢查,直至故障排除。
4.5.2通話無聲音:
a)檢查聽筒與室內機的界限是否牢固,否則應重新接好(燙錫、焊接);
b)調節音量電位器,如揚聲器理有交流聲發出,則說明室內機的放大電路有問題,室內機放大電路包括音頻輸入電路、牽制放大電路、攻防電路,此時應逐級進行檢查直至故障排除。
4.6程控交換機維護管理規程
4.6.1程控交換機的有關維護包養工作由弱點技工負責。
4.6.2要保證交換機工作電源的供應(UPS),中央空調的開啟。
4.6.3值班人員巡檢交換機的運行情況,如發現異聲、異味、電壓不穩定立即檢查維修。
4.6.4未經同意,禁止修改交換機的運行參數。改動參數后,必須記錄在當班日志和保養記錄表上。
4.6.5配線架的配線改動后必須修改配線資料。
4.6.6維護終端平時運行是處于關閉狀態,使用時再開啟。
4.6.7檢查或維修功能卡前必須先關閉交換機電源,帶上防靜電手套。
4.5.8保持機架、個功能卡、整流器、散熱柵的衛生清潔工作,各連接端子連接可靠。
4.6.9當交換機發生故障而不能立即修復時,應在最短的時間
內通知廠商到場維修恢復。4.6.10所有的保養工作結束后,應測試系統是否正常,并填寫設備檢查保養記錄表。
5.0記錄
5.1監控中心設備檢查
6.0相關支持文件
6.1《監控中心設備檢查表》
篇2:消防中控室上墻制度:弱電系統維護管理規定
1、弱電系統指通訊廣播系統(背景音樂系統)共有電視天線系統(包括有線網絡定位、衛星電視系統或有線電視系統)、火災報警及保安監視監控系統、對講門防盜系統(門禁系統)和車場(庫)道閘系統等。
2、保安員對弱電系統中安保系統(包括火災報警及保安監視監控系統、對講門防盜系統和車場(庫)道閘系統)負有運行、監視責任;維修員對弱電系統除安保系統運行外負有運行、監視和維護責任,均應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
3、相關操作人員必須了解弱電系統設備的作用,了解系統的運行方式,掌握設備的性能和維護方法,正確處理事故和異常運行情況。
4、維修保養工作應指定維修單位或專人進行,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拆開系統的機箱。
5、系統的機械裝置要定期潤滑,及時更換因老化原因失去功能的零件,定期檢查各樓層、井道內的各種線路和分線箱箱門及箱體外觀情況,箱內外線路有無缺損和故障隱患;對消防控制中心集控柜進行清掃除塵,檢查線端子有無電線松脫,導線編號是否完整清晰;煙感器、溫感器因受環境污染應及時清潔。
6、相關人員巡視檢查中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的正常運作。
7、由外包維修單位進行的保養,維修保養情況必須形成記錄,并由社區服務中心保存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