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信訪工作職責
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接待轄區內居民的來信來訪問和群眾的意見、建議。
2、接受上級機關轉辦、交辦的信訪問事項,向下級單位或有關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并負責督促、檢查,直到妥善處理。
3、協助處理突出矛盾,及時上報重要信訪信息。
4、超前掌握情況,疏導、化解各類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將信訪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
5、遇到本級無法處理的信訪問題時,及時向上級或職能部門反映,并做好*群眾的穩定工作。
6、了解信息,向上級領導和信訪部門反映社情民意。
7、協助上級信訪部門處理群眾信訪問題。
篇2:某醫院信訪工作職責
醫院信訪工作職責
(一)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醫院的群眾來信來訪的登記、接待工作。
(二)做好來信者反映情況的調查落實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一般信訪處理不超過一周,特殊信訪不超過半個月。
(三)及時將信訪調查結果向有關科室反饋,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分管領導或上級有關部門反映。
(四)對放映的情況屬于醫院或科室管理上存在的問題,督促有關科室及時做出整改措施。對個人存在的一般違紀行為,督促有關科室和部門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五)要及時將調查核實和處理的結果向來信來訪者反饋,并做好反饋時間的記錄工作。
(六)做好來信來訪者的資料整理、保管、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