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被盜案例兩則
業主被盜,究竟是物業不負責任,還是業主疏于防范?誰擔責?
交了數目不少的物業費,小區的監控設施也隨處都是,結果家中還是被盜。而業主們普遍認為家中被盜是物業不盡責。
失盜業主與小區物業的糾紛不斷發生,而大多物業拒絕業主索賠。業主財物丟失后,究竟該如何劃分權責?作為業主又該如何正確維權、索賠?怎樣做才能更好地保全自身利益等一系列問題均擺在了業主、物業公司面前。
案例一
業主家中失竊
法院判物業擔責三成
業主李先生回到家發現家門被撬,家中的現金、首飾等被盜,損失1萬余元。置業期間,李先生與小區物業簽有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其中標明物業公司為李先生提供物業服務,并確保小區24小時處于受控狀態。因小區物業未安裝監控設備,案件一直未破,雙方遂對簿公堂。法院審理后認為,物業公司未盡到充分安全注意義務,對業主損失有一定過錯,判決物業公司對業主損失承擔30%的責任,賠償業主3500余元。
案例二
家中財物被盜
業主告物業索賠敗訴
業主劉某發現家中被盜,向物業人員反映并報警,報案時稱被盜現金1萬元。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某依約按時交納了物業管理服務費,物業公司在小區安排了人員24小時值班。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物業公司承擔公共秩序維護管理職責,包括公共秩序維護等義務,但合同并未明確約定業主家庭財產屬于物業公司保管服務范圍,劉某也未提供證據證明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的約定及對家中財物被盜存在過錯,同時案件尚未偵破,失竊的財物也無法準確確定。劉某要求物業公司賠償損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問題一
為什么面對相同的失盜案
法院給出了不同的審判結果?
黃露娟律師指出:厘清這個問題的關鍵,首先在于搞清楚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是一種什么樣的法律關系,這就要對物業管理是不是保管合同關系作出一個是非判斷。現行有效的、對物業管理行為進行制約的法規主要是國務院頒布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該《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根據該法律定義,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是委托管理關系,這種關系實質屬于合同關系,對于物業公司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應根據物業公司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具體內容加以確定。
問題二
財物被盜后
多數物業拒絕向業主賠償
業主應該怎么辦?
黃律師:財物被盜物業該不該負責,應當看其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過程中是否存在過失,若物業公司未嚴格履行服務合同,或是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過失,則物業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說保安人員配置、警衛布崗不到位,值班巡邏安保離崗;防盜系統、監控系統不能正常有效工作;路燈、圍墻、防盜門沒有得到及時修繕;業主發現案情求救,物業不作為;監控錄像上有盜賊出現,而當值保安卻疏忽沒發現,或者發現盜竊行為卻沒有及時報案、制止等等。
概而言之,物業公司的責任范疇,基于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具體約定。一般情況下,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都是由物業公司提前印制的格式文本,為充分維護業主自身權益,業主在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時,要仔細審查合同文本。業主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其他服務項目,如物業公司在物業管理合同中承諾保證業主、物業使用人家中財物的安全,若發生火災、財物丟失由物業公司賠償,并由業主、物業使用人向物業支付相應的費用。如果此時發生財物被盜事件,物業公司應當承擔責任。
問題三
家中被盜
業主主張索賠權利該注意哪些要點?
黃律師:業主在盜竊事實發生后,向物業公司主張索賠權利,必須得搞清楚物業在盜竊的損害事實發生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有這么幾個關鍵點:首先,業主應在發現被盜后及時保護好現場,并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其次,業主要通知物業公司被盜的事實,并及時查閱、調取、保留監控錄像資料、保安值班記錄、巡邏記錄等資料,對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確定物業公司的履職是否盡職、是否存在過錯;第三,業主應配合公安機關準確統計好被盜財產種類、數量、價值等,以固定損失情況。
問題四
作為業主除了做好自身的防盜外
還應該注意哪些防盜要點?
黃律師:首先,業主在入住小區前一定要和相應的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以明確企業的服務內容和管理職責。其次,業主盡可能選擇具備合法資質管理、安保措施完善的物業作為自己的服務對象。
最后黃律師建議,業主在不能確認物業公司存在失職的情況下,應當繼續按照雙方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履行自己的約定義務。尤其不能簡單地將家中被盜作為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抗辯理由,因為這樣做很可能會對業主更加不利,即業主不僅沒有爭取到自己的權利,反而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篇2:物管案例:業主住房被盜,物業公司應否賠償
物管案例:業主住房被盜,物業公司應否賠償
某小區業主李某,上班回家后發現自己的住房被盜賊光顧,房內的財物損失上萬元,盜賊已經逃之夭夭,負責小區安全的保安沒能提供有力的線索,門衛也沒有陌生來訪人員的登記記錄。李某認為,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簽訂的合同中承諾小區為封閉式管理,自己交納了物業管理費,自己住宅的安全卻沒有得到保護,于是將物業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不久,在警方全力追查下,盜賊被抓獲。該盜賊供認自己是從小區的一個忘記上鎖的側門進入小區行竊的。
[案例分析]
這幾年因財產被盜業主被殺,把物業管理公司推上被告席的訴訟已不鮮見,司法界對此觀點各異,爭論非常激烈。《物業管理條例》似乎對此問題也做了規定,即“物業管理公司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在日常的案件中,未能破的案例更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實踐中較難操作。其原因首先是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性質應加以明確,是僅僅對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還是負有保護業主人身財產安全之責;其次,什么樣的服務就應當獲得什么樣的報酬,權利義務應當對等。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是否包括了保護業主人身財產安全的費用;第三,承擔法律責任必須以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為前提,只有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能適用無過錯原則。而業主被盜或被殺,物業管理公司未必就一定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法律界人士認為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應明確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義務,只有在有過錯的情況下物業管理公司才應當承擔與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本案例因為有竊賊的供詞,所以過錯責任非常明晰。法庭認為,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簽訂的合同中承諾小區為封閉式管理,而小區的一處側門卻沒有鎖上,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沒有很好地履行職責,屬于違約行為,而這與李某的失竊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應該賠償李某相應的損失。
[解決方法]
物業管理公司出現安全方面的問題,其損失最大。這是因為物業管理公司一方面社會信譽受到極大的損害,另一方面還要進行經濟賠償,名利雙失。因此,在物業管理實踐中,安全管理就顯得極為重要。
物業管理公司做好安全工作就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保安隊伍的建設;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日常的監督和巡查;電子報警系統的投入等。這樣才能保證管理轄區的安全,樹立物業管理公司的良好社會形象。
[相關法規制度]
1.《保安部運作程序》
概述
安全是公司各種服務活動的基礎,只有在安全的環境內,各種服務活動才能得以開展,并確保其質量。從法律角度來說,公司的經營者有義務制定出能保證客人安全的服務標準,提供能保證客人安全的服務設施。
為保護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和維護良好的秩序,在公司里應建立起健全的安全保衛機構和安全工作網絡,制定切實可行的飯店安全計劃。
公司保安部是公司經營者管理公司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它代表公司經營者來督察及保證公司安全計劃的實施,協調公司內各部門的安全工作,總體上保證公司賓客人身及財物的安全、公司員工人身及財物的安全和公司財產的安全,其主要職責為:
(1)協助公司經營者制定、實施和管理本公司的安全計劃。根據實施中所發現的問題或各種變化的因素,向公司管理層提出修改或完善有關公司安全的政策、程序等方面的建議。在得到公司經營者認可后,負責對公司安全計劃的修訂。
(2)指導并協助公司內各部門的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與各工作部門及各工作崗位的職責、任務有機地結合起來,從而在整體上保證公司安全計劃的實施。
(3)對公司員工開展安全教育,進行安全工作程序及技術的訓練。不僅使每個員工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了解并掌握與各自工作崗位有關的安全工作程序與技術,還要使全體員工都懂得如何應付可能出現的緊急事故。如水災、停電等,明了在當時當地自己所應起的作用及應采取的措施,并學會使用各種安全設備的方法及技術。
(4)保證公司的各種安全設備及機具始終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通過定期或經常的檢查,及時提出修理、更換或添置的要求。
(5)執行日常的安全任務,對公司的前臺各部位、工作區域及周圍地區進行巡邏及保持監視。發現有不安全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聯系,以求解決。負責調查和處理客人及員工報告的各種及安全問題的事件。
(6)保存有關公司安全工作的完整記錄和檔案。這包括日常的安全工作記錄、涉及公司安全的事故及事件的調查處理報告、安全設備及設施的使用、維修及更換的記錄、對各部門安全工作及整個公司安全工作的定期分析報告等。
(7)與當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及其他執法機關保持良好的效的工作關系,以取得他們對本公司安全工作的協助。
保安部職務說明書
保安部主管職務說明書
中文職稱:保安部主管英文職稱:Securitychief
部門名稱:保安部職位級別:
直屬上級:物業管理處主任直屬下級:保安部領班
職務概述:
遵照公安部門及上級的規定,確保公司安全工作的布署、要求,組織本部門干部、員工有計劃實施,熟悉公司安全、保衛、保密、偵破等有關知識;懂得消防業務,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判斷力及語言表達能力。
崗位職責:
1.負責制定公司的治安、消防年度、季度工作計劃,做好保安部年度預算報告。
2.負責維持公司內部秩序,預防和查處治安事故,協助、配合國家公安部門偵破有關治安和違法犯罪案件。
3.妥善處理賓客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投訴。幫助客人尋找在公司丟失的物品,努力改造良好的治安環境,讓賓客具有安全感。
4.“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定期檢查“四防”設施,增強全員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5.主動督促檢查公司各重點部位的“七合格”工作;協調各有關部門嚴格落實“七合格”要求,確保重點部位的安全。
6.負責制定夜間安全值勤、巡邏程序和要求,組織夜勤干部、員工逐項落實。確保公司夜間財產、人身安全。
7.負責完善、制定公司晝間、夜間各類鑰匙的管理規定,定期檢查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報告。
8.負責制定保安監控的管理規定和操作程序,確保公司監控范圍內的防火、防盜安全。
9.適時完善、健全公司的安全應急措施,并負責督促屬下嚴格執行和演練落實。
10.定期檢查各項保安措施,并做好記錄,確保消防設備、設施完好,以備查考。
11.及時督促檢查各部門對“誰主管,誰負責”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并協助各級責任人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確保安全工作落實。
12.組織好本部門的分工協作,每日召開部門當值保安干部、領班例會。
13.負責對保安部干部、員工的培訓、考核、評估工作以及聘免和推薦。
14.做好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工作,關心員工生活,提高業務水平。
15.參加行政部召開的部門經理會議,定期向總經理和領導匯報工作。
1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安部領班職務說明書(略)
保安員職務說明書-警衛員(略)
保安員職務說明書-治安員(略)
保安員職務說明書-消防員(略)
保安員職務說明書-消防監控室值班員(略)
2.《保安部工作流程》
巡邏操作程序
(一)巡邏路線的制定
巡邏路線及巡邏工作職責由保安部經理制訂,巡邏工作由警衛組長安排巡邏力量和人員,并對巡邏人員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路線制訂原則,一是要切合實際,覆蓋面廣、范圍大,符合公司對外控制和治安管理要求;二是定點不定線,制定中選確定必須途經的點(要害部位),如配電間、鍋爐房、冷氣機房、冷凍、木工,電工間、倉庫(物料、食品、貴重品倉庫)、邊門、車庫(職工停車、客車庫)、職工更衣室、消防通道、屋頂、布件間、商場部、客房區域等。然后確定路線,可分三路。每條線路上下、內外、重點非重點分別搭配,制作線路圖。有時按季節治安情況和特殊工作要求,劃分出一段時期內需要重點行進保安巡邏加強控制的區域,短時間內反復途經重點巡邏點,巡邏中交叉使用,三是定點定線原則。
(二)巡邏力量的組織
警衛組長根據巡邏路線、巡邏密度、巡邏內容的確定、巡邏組的配各、巡邏人員的搭配、巡邏人員的編組,分早、中夜三班。夜班每組必須2人以上。
(三)日常巡邏路線
(1)對公司外圍的巡邏:確保停車場秩序,維護車流安全,維持高峰時沿街交通秩序。
(2)對公司外圍進出口通道的巡邏:檢查邊門通道暢通,大堂進出門周圍人員,消防應急門安全裝置、門鎖。
(3)對公司后區巡邏:查看職工更衣室和浴室,檢查更衣箱及時出職工,查看職工停車場、檢查車鎖、停放情況。
(4)對要害部門的巡邏:查看配電間、冷氣機房、鍋爐房,倉庫、冷庫、電話機房、布件間運轉情況、安全裝置、門鎖等。
(5)對公司內部公共區域的巡邏:檢查商場、總臺、收銀處、消防通道、財會室、理發室、商務中心、閉路電視室、電梯等,以確保安全。
(6)對客房區域的巡邏:檢查樓面值班、客房門、通道、進出人員,以確保住店客人的安全。
(四)巡邏要求
(1)上崗前檢查和配帶對講機,夜間巡邏根據需要,還須配帶械具。確保器材完好,接受領班工作安排,了解巡邏路線和當天工作要求。
(2)根據工作要求,按規定路線和時間進行巡邏,作好巡邏記錄和到位點簽到記錄。
(3)發現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用對講機與監控室報告,并采取措施,嚴密監視。
(4)巡邏時有禮、有節,規范服務,文明執勤。
(5)夜間巡邏發現安全防范漏洞,既要及時處理,采取臨時性措施,又要作好記錄,及時報告,督促有關部門予以整改和落實。
(6)下崗前檢查器械使用情況,寫好工作記錄和交接。
現行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置程序
(1)報警:公司內發生打架斗毆、酗酒鬧事、流氓滋事、盜竊、搶劫、賣淫嫖娼、聚眾賭博、吸毒、販毒等現行違法犯罪案件和行為時,保安人員和服務人員應立即通知保安部,專職保安人員應立即到位,根據不同情況先采取相應的措施,防止事態的發展。
(2)制止違法活動:專職保安干部對現行違法犯罪行為根據案件性質和案情輕重緩急,及時通知公安部門到場處理,并做好預警處理。
(3)協助取證:
1.對被害人、當事人做好陳述筆錄。
2.找尋目擊人、報告人和在場公司服務人員做好詢問筆錄。
3.保安人員做好工作記錄和陳述筆錄。
4.保安部做好工作記錄和匯總情況記錄,交公安部門作證據,辦好移交手續。
5.協助公安部門做好被傷害人員的驗傷、治療。
6.清點公司損失數量,列出估價單,交公安部門處量。
(4)現場的保護(略)
(5)人犯移送(略)
大堂內安保人員工作程序(略)
火災的處置程序(略)
緊急停電處置方案(略)
......
篇3:自行車被盜拒交物管費敗訴案例
自行車被盜拒交物管費敗訴案例
自行車擱在小區被盜了,業主認為物管公司失職,因此不交物管費,后被物管公司告上法庭。昨日,永川法院判決欠費業主限期交清全部費用。
20**年11月,南方物管公司與開發商簽約,進駐永川南方花園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期限3年。小區業主李某于20**年8月20日正式入住小區,開始按期向南方物管公司交納水電費和物管費。
20**年11月29日,物管合同即將到期,南方物管公司向全體業主發出告全體業主書,要求業主委員會另聘物管公司。由于小區業主委員會未聘請新的物管公司,南方物管公司繼續履行物管行為,到去年10月15日才正式移交。
在去年7月31日前,李某都按期交納了水電費、物管費。但這之后,李某因停放在小區的一輛自行車失竊,認為物管公司未完全履行物管義務,導致自己的自行車被盜,物管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從次月起至10月15日南方物管公司撤離,李某共拒交物管、水電費149.62元。南方物管公司索要無果,將李某告到法院。
法院認為,原告系小區的前期物業管理單位,雖合同約定物管期限于20**年11月30日期滿,但之后繼續履行了物管工作至去年10月15日。小區業主已接受了原告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物業管理關系,被告理應交納水電及物業管理費。
業主財物被盜需另案告物管昨日,主審此案的永川法院杜錦友法官解釋說,業主拖欠物管費和財物損失索賠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如果因折財要找物管公司索賠,業主可另案起訴,或在被告后提起反訴。
杜法官介紹,物管公司提供的服務是多方面,對小區業主人身、財產的安全保衛是職責之一。一般來說,物管合同應明確約定安保內容。不同的小區有不同的物管收費檔次,如有24小時監控的高檔別墅和只負責門衛、清潔的小區,兩者物管公司對業主財物丟失的賠償義務不同。
因此,物管公司對小區業主的人身傷害、財物丟失,該不該賠償,具體賠償多少,得按物管合同來看。業主需支付的物管費,與物管公司是否該賠償業主,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法律關系,不能擅自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