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精神病人、*人員、出丑鬧事人員的防范預案
1、外圍防范:**飛行員公寓范圍內門崗人員、大廳保安員、巡邏保安員組成外圍防范體系。
(1)對公共區域的可疑人員進行盤查。
(2)看其衣著穿戴是否整齊;聞其身上是否有異味,如酒氣;看其說話是否流利,語言是否顛三倒四,頭腦是否清醒。
(3)如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控制,不許其進入公寓管理區域。
2、內部防范:
在公寓樓范圍內,由大廳保安及巡邏保安組成內部防范系統,加強巡邏檢查,注意發現上述人員,如發現可采取以下措施:
(1)首先制止、制服來人,迅速帶離現場,以免事態擴大。
(2)對精神病人可采取誘導或強制手段帶離現場。
(3)對*人員可采取勸說或強制手段帶離現場。
(4)對出丑鬧事者,盡量在不驚擾客人的情況下,運用一切手段迅速制止,盡量把事態控制在大廈外圍,避免造成影響。
(5)查明來人身份、來意、工作單位及家庭住址。
(6)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篇2:物業轄區打架斗毆聚眾鬧事等暴力案件處理預案
物業轄區打架斗毆、聚眾鬧事等暴力案件的處理預案
主要責任部門:物業保安部
落實負責人:物業保安部經理(平日工作時間)
保安部值班長(夜間及節假日等非辦公時間)
1.物業任何員工發現打架斗毆、流氓滋事、聚眾鬧事等暴力事件在大廈范圍內發生時,應及時通知保安員或撥打保安部電話。
2.報告人應說明本人身份,事發地點,參與鬧事人數,是否動用兇器等情況。
3.保安人員接到報告后,不得單人前往處置,應立即通知保安經理或主管組織警力,趕赴現場控制局面。
4.保衛干部應到現場組織處置事端,發現保安人員不易控制局面,應增調警力支援。當事態擴大時應立即通知管片公安機關。
5.物業保安人員處理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立場,壓制斗毆雙方火氣,控制局面,保護好大廈公私財物。保安人員應以保護自身安全為前提,以武力威懾制止暴力行為,不得參與打斗。
6.保安人員處理暴力事件時,應注意區別對待,注意發現鬧事行為的組織者、主要參與者和傷人者,使用必要的手段控制有關人員,待公安人員到場后,移送公安機關。
7.處理過程中,保安人員應注意收集證人證言和證物,以利于以后事態的處理。
8.在事態平息后,保安部應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就近的醫院或通知急救中心,收集現場的證據和遺留物,確認大廈公私財物的損失情況,可能的情況下應拍照留證。如有必要,可劃定警戒線,暫時封鎖現場,以利于公安人員調查。
9.在公安人員調查取證后,保安部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清理現場、恢復被損設施,盡快恢復經營秩序。
10.保安經理應將事件的經過和處理情況,形成報告呈報物業總經理。報告公安機關的,應向公安機關出具報案材料。
篇3:對精神病鬧事人員防范處理預案
對精神病、鬧事人員的防范處理預案
(一)、防范重點:會所、主廣場、物業辦公區域、社區內道路、入伙各區域等。
(二)、防范措施:在外圍主要出入口、廣場、各組團出入口、由值班人員組成防范體系,發現上述人員可采用以下措施:
1. 重點控制中心各出入口,公共區域,對可疑人員進行盤問。
2. 可采用跟蹤觀察,談話等方式探明來人是否有精神病、*人員,并查清*事由和出丑鬧事原因。
a)、看:來人神色是否正常,衣著穿戴是否整潔。
b)、聞:來人身體上的氣味,是否有酒氣或異常氣味。
c)、交談:來人談吐是否顛三倒四,頭腦是否清醒,如有異常現象應立即控制,并妥善處理。
3. 安防隊及各部門員工,注意發現上述三種人,發現后應采取如下措施:
a)首先勸說穩定或制服來人,以免事態擴大,可采取:
---勸說:穩定對方情緒,耐心勸導對方。
--- 誘導:穩定對方情緒,在適當時機勸導對方至安全隱蔽地點或非我方控制區域。
---強制:在適當時機迅速強行控制對方,并立即帶到安防隊
b)迅速將來人帶入辦公室或無業主(顧客)區域。.
c)查明來人身份、目的、工作單位和住址。
d)通知安防隊長迅速將其送交公安機關。
(三)、注意事項:
盡量在不驚憂業主(住戶或顧客)的情況下,調動一切可調動的力量,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將鬧事苗頭,迅速制止,盡最大的努力把上述三種人控制在一定范圍或管理區域外圍避免造成較大影響,處理過程中,嚴禁打罵侮辱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