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方便客戶日常生活,有效的管理小區內的車輛停泊秩序。
2.0范圍:物業管理處內部
3.0過程控制:
3.1專用車位辦理
3.1.1申請人到管理處客服部辦理停車位車輛出入IC卡時需出示本人身份證明,車輛行駛證,車輛的保險證明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
3.1.2管理處客服部受理人員核實申請資料后,申請人填寫《機動車停車位申請表》;
3.1.3到管理處客服部收款員交納相關費用,客服助理將資料輸入系統,并對IC卡授權有效使用。
3.1.4每月15日和30日客服助理將《停車位租賃合同書》、《摩托車停車位租用/固定情況登記表》、《汽車停車位租用情況登記表》、《汽車固定車位辦理情況登記表》存檔。
3.2 租用車位臨時卡辦理:
3.2.1申請人[[到管理處客服中心辦理停車位車輛出入IC卡時需出示本人身份證明,車輛行駛證,車輛的保險證明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
3.2.2管理處客服部受理人員核實申請資料后,申請人需填寫《機動車停車位申請表》;
3.2.3申請人根據停車場車位分布圖,選擇適合的車位;
3.2.4申請人需簽訂《停車位租賃合同書》,合同期限最高為一年;
3.2.5到公司管理處客服部收款員交納相關費用,客服前臺將資料輸入收費系統,將申請資料交與財務部.
3.2.6財務部根據申請資料的內容核對收費系統,經經理簽核后,交于管理處客服部將IC卡授權,客服助理通知業主領取車輛出入IC卡,并做好相關的記錄《摩托車停車位租用/固定情況登記表》、《汽車停車位租用情況登記表》。
3.3摩托車位辦理
3.3.1摩托車位租用辦理,與租用車位辦理程序相同。
3.4辦理原則
3.4.1租用停車位出入IC卡辦理:一車位一車一出入IC卡。
3.4.2已購車庫停車位出入IC卡辦理:
3.4.1.1第一種:一車位一車一出入IC卡。
3.4.1.2第二種:一車位多車多出入IC卡一張車位停放卡(如:業主3部車,需提供3套車輛資料,可辦理兩張出入IC卡臨時卡,1張車位停放卡,并輸入電腦資料)。第一部車進入小區未出小區時,而第二部車又進入小區時,則第二部車要收費。
3.5收費辦法
3.5.1車輛出入IC卡需交納 20 元/張工本費;
3.5.2臨時車位:地下車位租金 250 元/月,摩托車:地下車位租金 元/月。
3.5.3固定車位需交納車位管理費 元/月。
4.0掛失/報損/補辦車輛出入IC卡方法:客戶到管理處客服部填寫《智能卡掛失/報損申請書》,繳納相關費用,客服助理將資料交給財務部,完成相關繳費手續后,進行重辦卡的操作。
5.0參考資料:
5.1 KH-03-R02《機動車停車位申請表》
5.2 KH-12-R02《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5.3 KH-12-R03《摩托車停車位租用/固定情況登記表》
5.4 KH-12-R04《汽車停車位租用情況登記表》
5.5 KH-12-R05《汽車固定車位辦理情況登記表》
5.6 KH-14-R01《智能卡掛失/報損申請書》
篇2:酒店收銀崗位流程:IC卡操作流程
第四部分IC卡操作流程
一、發卡/換卡1、
發卡:A、客人如要求購買IC卡,則請客人到總臺收銀處辦理,辦理IC卡起點為5000元,即首次購卡存入卡上金額不得少于5000元且需另付20元工本費。B、前臺收銀在客人要求購買IC卡時,先應將新IC卡插到讀卡器內進入西軟IC卡操作系統中的貴賓卡管理,讀出該卡卡號,并核對其卡號與IC卡上凸印卡號是否一致,否則不能發出。C、收到客人預付款時,開立收據并進入西軟IC卡操作系統財務處理中的IC卡檢索欄檢索,找到讀卡器中IC卡卡號雙擊,根據客人所交預付款金額在收款欄按客人的付款方式輸入金額,輸入收款收據單號確認即可。D、再次讀卡,核對金額準確無誤后,方可將IC卡與收款收據客人聯一起交與客人。2、換卡(適用于花源酒店):A、如客人持有的IC卡圖案為1999年珍藏版IC卡,要求換發新卡應請客人到財務辦公室辦理。因為此卡為原來DOS版IC卡,不能在總臺換取。B、如客人持有IC卡圖案與現使用IC卡一致,但無凸印*開頭的卡號或凸印卡號不是*開頭的卡號,則為千里馬系統IC卡,應在總臺換卡后方能使用。C、要換卡則先進入千里馬IC卡系統,讀卡確認IC卡卡號后,執行卡上取款功能,將其余額全部取出(如在執行取款操作時,要求輸密碼,則輸大寫6個F即可),再次讀卡確認卡上余額為零,收回該卡;然后換一新IC卡進入西軟IC卡系統,執行發卡中C、D"兩步,不同之處在于,單號欄應輸舊IC卡卡號。D、同時應要求客人確認舊、新IC卡卡上余額正確、一致后,方可將新IC卡交與客人。
二、消費A、客人在入住時要求以IC卡交納押金時,收銀應擊開其賬戶后點擊收款,在顯示屏上出現定金輸入對話框時按ctrl+k鍵,在讀卡選擇欄中選擇內部卡,確認其余額充足后點擊退出,然后在定金輸入對話框中金額處輸所要下預付款金額,打印回執要求客人簽字確認,并將回執面單給客人(*注意:此時電腦默認所要下預付款為卡上所有余額,一定要再輸實際應付預付款,否則會將卡上所有余額全部作為預付款下賬)。B、客人在結帳時要求以IC卡結算,則應先點擊結帳,再點擊收款,然后按"A"步所述步驟操作。C、客人開房以IC卡預付退房結帳時,不能退現金,只能將余額還于IC卡上,具體步驟與"B"步所述步驟相同。D、餐廳客人買單時以IC卡買單時,則應在點擊結帳跳出付款結帳對話框后,按ctrl+k確認余額充足、收款金額正確方能收款埋單,打印回執要求客人簽字確認,并將回執面單給客人。
三、注意事項A、所有IC卡結算一定要打印回執,否則應查看IC卡余額是否正常,是否成功下賬,或查看報表專家中的賬務審核下面的常用報表中IC卡消費報表中是否有此記錄。B、發卡/換卡時應打印一份IC卡充值報表與收據/千里馬減值報表相核對,查看操作是否正確。C、所有IC卡操作均不得使用"沖減"功能,只能使用"收款"入"負"數。
篇3: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IC卡管理辦法(2019)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頒布日期:20**.01.22
實施日期:20**.01.22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自治區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方便參保人員就醫購藥,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自治區醫療保險資金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醫保中心)按照公民身份證號碼、單位代碼和IC卡代碼為本級所有參保人員逐一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并負責對其使用情況進行全程監控。
第三條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采用IC卡管理。
第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構成及資金來源詳見《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第五條 自治區本級所有參保人員,均由所在單位負責到自治區醫保中心統一辦理基本醫療保險手續。
第六條 參保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離本級統籌范圍的,個人帳戶資金隨同轉移;在本級統籌范圍內流動的個人帳戶只轉移關系,不轉移資金。
第七條 參保人員如遇轉崗分流、退休等特殊情況,自治區醫保中心將依據《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及時調整繳費比例和個人帳戶資金劃入比例。
第八條 參保人員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生效之日后,到自治區醫保中心辦理停保手續,個人帳戶資金有結余者(來自:www.dewk.cn),可繼續使用到用完為止。
第九條 參保人員個人帳戶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定向用于醫療消費,超支不補,結余滾存,不得提取現金或挪作他用。具體計息辦法按《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參保人員因病或其它原因死亡后,其個人帳戶予以注銷,資金結余可依法繼承。
第十一條 參保人員在本市任何一家定點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就醫、購藥,使用個人帳戶資金時均通過IC卡與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直接結算。個人帳戶資金不足支付時,由本人現金支付。
第十二條 個人帳戶資金的主要用途。
(一)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或持門診外配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支出的醫療費、藥費。
(二)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
(三)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個人帳戶資金不足支付的部分,由本人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