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人員接待來信來訪來電投訴制度
為了實現“管理無盲點,服務無挑剔,業主無怨言”的管理目標,不斷完善管理體系,提高員工素質,不斷改進服務質量,嚴格認真對待業主(住戶)反饋的每一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首問責任制”,公司每一位員工,無論其部門分工,均有義務接受業主的任何來訪來電、投訴,統一傳遞到辦公室。屬于自己職權范圍內或能夠給予解決的,應當場予以解決;不屬于自己職權范圍內或不能予以解決的,不得任何理由推托、回避,應將業主(住戶)反應的問題當場予以接待,而后轉告相應部門。第一接待人負責跟蹤這項服務建議處理的情況直至客戶滿意為止。
接待服務建議時應對處理時間做出適當的承諾,盡量在最短的承諾時間內處理完畢,因故未能在承諾時間內處理的應及時通知對方,爭取取得理解。但不得出現同一件事情有兩次推遲處理的情況。承諾時間最好控制在1~2天,一般不超過一周,特殊情況除外。處理完畢后,由處理人與對方交代清楚,需要讓對方簽字確認的應該留簽字記錄,并告知第一接待人。
2、每一位員工都有責任收集來自業主(住戶)關于小區管理的看法、建議、意見等。
3、公司員工接聽所有來電時,第一句必須為:“您好,靖宇縣建筑公司物業”。
4、受理投訴時,必須熱情接待,主動詢問,面帶微笑,不得推諉、無理拒絕,并做到一視同仁。
5、當被投訴者受理投訴時,受理者必須如實記錄,不得提出回避。
6、對投訴內容要認真記錄,及時派人處理或向主管匯報并在24小時內予以解決或答復,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7、凡由市政設施如水、電、氣、道路、郵電、通訊等所引起的住戶投訴,應努力做好解釋工作,積極同市政有關部門辦理交涉,盡早為業主排憂解難,決不允許推托了事。
8、員工應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積極為業主提供滿意的管理服務,減小投訴,把矛盾消滅在投訴之前。
9、對業主的投訴應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對反復出現的問題,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深入探討并找出解決辦法,防止重復發生。
10、對投訴要記錄,投訴資料要存檔。
篇2:某街道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制度
街道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制度
一、街道工作人員應熱情接待群眾來信來訪,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并進行詳細登記,建立信訪處理臺帳。
二、群眾提出的問題屬本級工作范圍能解答的,應擺清事實,講清政策依據,耐心細致予以答復,避免越級*的發生。對不能當即答復的,應講清原因并開展調查或上報,經調查核實清楚或上級予以明確回復后及時予以答復,必要時應做好書面答復。
三、對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情況要認真對待,依法通過各種途徑進行調查處理.四、調查情況屬實,應及時糾正、及時整改;情況不實的,提供有關證據,講清政策依據,向來訪群眾做好說明、說服工作。
五、對群眾來信來訪資料要妥善保存,保守秘密,不對外泄露。
六、保護來信來訪群眾的人身權利,不得進行打擊報復,否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篇3:公司接待職工來信、來訪工作制度(2)
公司接待職工來信、來訪工作制度(二)
zz公司信訪工作是維護穩定,保持安定團結的重要工作,為了加強領導,維護內部穩定,及時發現問題,快速處理一切不安定因素,根據上級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1、信訪工作責任制:黨政干部領導負責本單位的信訪工作,本單位職工在領導接待日,可直接找單位責任人反映情況;各部門負責人配合、協助單位責任人開展信訪工作。
2、工作方針:責任人應遵循“預防為主、教育疏導、防止激化”的工作方針,加強防范工作,確保一方的穩定。
3、日常工作:責任人應經常開展談心、交流活動,及時掌握全體隊員動態,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消除不安定因素。
4、處理、回復:責任人接到信訪件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對寫信人作出回復;如本單位不能解決問題的,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同時,積極采取措施,防止矛盾的加劇。
5、部門工作:各部門負責人,應積極開展思想交流活動,了解職工最新情況,發現不安定團結的隱患,應立即向單位責任人匯報,同時協助責任人做好當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
6、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時間:8:00-16:00。
7、接待要求:耐心聽取,認真記錄,細心解答,禮貌用語。
8、本規定自即日起實施。